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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贵港日报
陈毅清
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358个人民法庭主动向辖区党委汇报,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和法官与村(社区)调解员、网格员“常态化联络、月联合排查、季深入走访”等有效机制,2023年共支持创建788个无讼社区(村屯),调解纠纷数量同比增长41.4%,万人起诉率同比下降47.72个百分点。
这是一份非常亮眼的成绩单。矛盾数量多、化解纠纷难是基层治理的一大难题。随着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已经逐渐成为老百姓的思想共识和行为选择。在这样的现实面前,黑龙江省人民法庭做实能动司法,通过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活动,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逆势突破,万人起诉率大幅下降,值得点赞和肯定。
从现实情况看,老百姓遇到矛盾纠纷后,普遍希望在家门口就能解决,这就对司法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庭离基层群众最近,自当应势而动,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诉求。在实践层面,黑龙江省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与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综治中心的衔接联动机制优势,通过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拓展了矛盾纠纷调解的广度和深度,同时推动乡镇(街道)各个站所依法依规履职,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让矛盾排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更加深入和精准。
值得注意的是,“无讼”并非完全没有矛盾纠纷,而是侧重强调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有人管、管得及时、管得有效果。为此,更加要求执法司法部门始终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延伸服务触角,通过无缝衔接的协作机制,推动自身职能职责落地落实;大力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推进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格局,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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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9 12: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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