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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清朝,人们往往就会想起“康乾盛世”,实际上康熙、乾隆两朝都是赔本赚吆喝,国家看起来蒸蒸日上,河清海晏,其实底子已经被掏空了。
夹在中间的雍正,一方面为老爹弥补亏空,一方面为儿子打下基础,最后活活累死。
而他的反腐绝招更是有一套,归结起来就是权大、胆肥、路子对。
雍正(剧照)
权大:雷厉风行,一查到底
雍正反腐第一个重要措施是成立中央审计署——“会考府”。这是一个独立于六部的核查审计机关,成立于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由怡亲王胤祥、隆科多等重量级人物担纲。其目的就是纠正财政核算中的两大弊端:
一是各省向财政部上缴税收或报销开支时,要交“部费”,也就是现在说的“好处费”。
没有好处费,哪怕没有任何手续上的问题,户部也不予办理,甚至连收税银也磨磨蹭蹭,毕竟那都是国家的钱,不是自己的钱。如果好处费给得够多,哪怕有虚报和亏空,也照单全收。
二是中央各部的办公经费,都是内部核算,根本没有第三方监督,这是从明朝就有的遗留问题。
清朝官员
但从来如此就是对的吗?雍正可不吃这一套,仅仅用思想工作实现“不想腐”,用高压手段实现“不敢腐”是不够的,还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才能实现“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于是,就有了会考府这个全国统一的审计机关。从此各省上缴税收或报销开支,各部动用钱款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的审查,一笔一笔都查得清清楚楚,再也无法钻空子。
另一个重要措施是建立中央巡视组。以往的监察官员,一般是中央的都察院御史,和地方上挂都御史衔的总督、巡抚和按察使们。自古官官相卫,到了王朝中期,官场日益腐败,监察部门也迅速变质,与贪官污吏沆瀣一气。
让贪官去查贪官,那等于是与虎谋皮,即使不是贪官,更多的也是昏官、庸官、太平官,他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杯茶一张报纸就是一天。
清官
贪污腐败如此严重,自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地方官要么是对情况一无所知,要么是故意包庇纵容,要么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对下属的违法乱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雍正对官场积习一清二楚,决定派出钦差大臣进行巡查。钦差大臣直接听命于皇帝,与地方上没有人情往来,而且刚正不阿、精明干练,他们会尽心尽力地办差。
雍正的心机不止如此,还让一大批候补官员协同钦差到各地办公。每查出一个贪官,立即就地免职,从候补官员中选一个合适的来接任。
清代的官员名额有限,僧多粥少,很多考中进士的人要等现任官员卸任,才能依次递补,有些人甚至要等上十多年,他们当然盼望着把眼前这个贪官搞下去,自己上来做官。
雍正
另外以前的官场潜规则是,前任官员一拍屁股走人,继任者要帮前任补亏空,然后自己再拆东墙补西墙,再让后任去擦屁股。每一任官员都击鼓传花,亏空永远也补不上。
现在好了,实行责任终身制,谁的亏空谁补,这样贪官们就再也不可能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只有一五一十地补齐亏空,归还非法所得。
而且,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候补官员会选择一查到底,不只是前任,甚至历任的官员,如有贪污挪用,也一样查办。
清官(剧照)
胆肥:追比亏空,革职抄家
蛀虫被查出来以后,怎么收拾他们呢?雍正也有三种方法弄死他们,一是罢官,二是追偿,三是抄家。
按照明末清初以来的惯例,查出财政亏空后,要求该处官员在限期内补齐即可,一般不会革职查办。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哪个贪官会用自己的钱来填补亏空呢?必然是用苛捐杂税搜刮百姓。亏空是补上了,老百姓却遭了殃。
雍正说我上台就为三件事,第一公平,第二公平,第三还是公平。于是他釜底抽薪,先罢了官再说。革员没有了权力,当然无法再搜刮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出钱补亏空。
有人说了,十年寒窗,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雍正却不以为然,想做官的人多的是,不好好干就走人。
清朝
接下来就是追偿了,欠了国家的钱,不能就这么算了。雍正再次拿出铁面无私的态度,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部门,都一视同仁。
比如户部查出亏空白银二百五十万两,就责令户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司长等官员共同偿还一百五十万两,另外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扣除。
履郡王允祹主管内务府,因为补不上亏空,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当然允祹这个人很聪明,很可能是配合雍正演戏。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履郡王都还了,你算哪根葱?
清朝百姓
不过这些人还有办法,那就是“借”。过去追偿欠款时,有些官员让下属和百姓代为偿还,美其名曰是借,其实谁敢找他要去,朝廷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默许了这种行为。
到了雍正这里就行不通了,他说即使下属单位有盈余,也只能用来造福地方,怎么能给贪官用?
至于士民代赔,更是混账,无非是豪绅勾结官府,或是无赖趁机敛财,然后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穷鬼的钱三七分账。
白银
问题又来了,有些贪官早把贪污挪用的钱财挥霍一空,实在没钱怎么办?好办,抄家。
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一旦查出亏空,在办案的同时,下令贪官户籍所在地的官府,将其家属控制起来,家产全部查封,杜绝其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贪官的罪名落实后,就把他的家抄个干净,一家人要齐齐整整。
雍正甚至说:“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
从此全国掀起一阵抄家的热潮,管你甄府贾府全都抄,比如曹雪芹家就是在这场风暴中完蛋的。
曹雪芹
在这种穷追猛打之下,很多贪官选择一死了之。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因为贪污受贿和巨额亏空而畏罪自杀。雍正的原则是,上吊给绳,喝药给瓶,爱死不死,但是,想逃过罪责那不可能。
这些贪官自知罪大恶极,难逃一死,就想一了百了,把秘密带进坟墓里,保住赃款,好留给子孙后代。按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死了就别追究了。
可是雍正铁了心要反腐,活人要管死人也要管。
正像《雍正王朝》的主题曲唱的那样:一心要江山图治垂青史,也难说身后骂名滚滚来。
雍正
路子对:火耗归公,高薪养廉
自古以来有作为的皇帝都讲究恩威并用,反腐倡廉理直气壮,没什么可说的。但是清朝延续明朝的制度,官员的俸禄很低,如果只拿死工资,没有任何额外收入,低层官员连养活家人,维持衙门办公都勉强。
一味的严厉只会把自己摆到整个官僚系统的对立面上,没好处谁会为大清卖命呢?救民先救官,还是要让官员们先过上小康生活,他们才可能有所收敛,可是钱又从哪里出呢?
这时一个叫高成龄的人给雍正上了一道折子,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高成龄说,国家应该为火耗征收制定一个标准,防止官员们私自滥征,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各种不法现象。
火耗,又叫羡耗,从明末张居正开始,正税都是折成银两缴纳,老百姓交上来的碎银子要熔成官银,另外还有官银运输过程中的花销损耗,都要由老百姓额外承担。
烧熔的银子
正常情况下,熔铸官银的火耗为平均每两银子一至二分,即百分之一二。但是在实际征收的时候,地方官往往会每两征收二至三钱,达到百分之二三十,有些地区甚至更高,如路途遥远的西北地区,其火耗征收甚至达到百分之五十。
如果把这笔火耗用来补足国库的亏空以后,剩下的可以作为官员们的经济补贴,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在客观上也能减少贪污浪费。
雍正很高兴,给这种补贴起了一个正能量爆棚的名字——养廉银。
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岷已经在搞试点了,当年征收到的火耗高达43万两,这笔火耗按照之前的做法自然是绝大部分都被官员私分了,现在它被分成三部分:一部分填补亏空,一部分补贴官员,一部分充当经费。
其中11万两白银被拿来作养廉银,这相当于年终奖,根据官员级别的不同,是一年俸禄的十几倍到一百倍,最多的总督级别可以达到上万两。公务员工资涨了,再冒着杀头的危险去贪污,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银子
看到山西的火耗归公取得了巨大的成效,雍正最终决定于次年下诏全国,全面推行这一制度。
而随着“火耗归公”的推行,“养廉银”制度自然也就随之推行于全国。
起初“养廉银”制度只针对上至总督、下至知县的地方官员,但并没有惠及京官。在实行后不久,因为京官未被纳入到“养廉银”的发放范围中,与地方官的冲突开始加剧,地方官进京办事,京官们对他们进行各种刁难和盘剥。
于是雍正对京官特别照顾,像六部尚书、侍郎以及内阁大学士等发双倍的俸禄。以前官员们没有办公费用,所以才会出现“部费”的陋习,如今在预算范围内,包括桌椅板凳、笔墨纸砚、工作招待等等,可以照准报销。
雍正(剧照)
火耗归公和养廉银结合起来,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遏制了官场腐败,还减轻了百姓负担,可谓一举三得。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雍正的改革是封建时代人治背景下的局部调整,其本质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总体利益,初衷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江山,广大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它同样免不了人亡政息的结局,乾隆即位后,为了填补越来越大的财政黑洞,对贪腐行为听之任之,终于养出了中国历史上的大贪官和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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