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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3月17日消息(记者 蒙健)3月1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获悉,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蔬菜经营的邱某花因销售的线椒被检出农残超标,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
据介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收到《关于不合格线椒案件调查线索通报的函》显示,2023年7月12日,海口美兰李满涛蔬菜摊经营的线椒,经监督抽检,被抽检线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规定,噻虫胺在辣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经调查,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线椒是海口美兰李满涛蔬菜摊于2023年7月11日与高某购进,高某则是从邱某花处购进,共购进线椒108斤,进货价格3.4元/斤。
2023年10月3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前往邱某花处,在其经营场所检查,未发现2023年7月11日批次线椒,邱某花当天对上述批次线椒进行召回。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邱某花在海口市琼山区海南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内从事蔬菜经营销售,因无固定经营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邱某花无法说明2023年7月11日对外销售的噻虫胺项目不合格线椒具体是哪个供货商供货,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线椒不合格,不能如实说明抽检不合格线椒进货来源,导致不合格食品无法溯源。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认定,邱某花经营销售噻虫胺项目不合格线椒的行为,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此依法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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