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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太原晚报
“不起诉”听证会开到案发地
检察官以案释法 提升村民法律意识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邢拴真)古交人张某偷拉倒卖村里企业的煤矸石,事后积极退赔,得到谅解。4月20日,古交市检察院消息,为修复社会关系和防止他人效仿行窃,该院在案发地村委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同步开展“上门听证”和“家门口普法”。
张某是古交市镇城底镇某村村民。前几年,跑运输的张某亏损严重,经济压力较大。他看见有人偷拉倒卖村里企业煤棚中堆放的煤矸石,便心生贪念,打起了企业主意。2022年8月19日晚10时至次日凌晨1时30分,张某雇用一台挖机并使用自己的大货车盗挖煤矸石,后被企业员工拦截报警。经鉴定,被盗煤矸石总价7862元。事后,张某积极退赔,并得到谅解。
案件移送古交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发现,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按相关规定主动缴纳了公益基金;受害单位也请求对张某从轻处理。为妥善修复社会关系,让张某顺利回归社会,同时也为防止其他村民有此类效仿行为,该院拟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开展“上门听证”,把听证会开到案发地村委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治“已病”更需防“未病”。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重点从提升村民法律意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堵塞企业管理漏洞等方面,分别对村民、村委会和企业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
此外,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受害企业日常管理松懈,职工碍于情面,对村民们以往盗挖煤矸石的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为此,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排查管理漏洞,加强职工教育,从源头上制止此类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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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4-21 07: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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