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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为看重孝道,古往今来更是以“百善孝为先”来作为官员考核标准。在极为看重礼节的年代,对父母手足的敬爱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朝廷衍生出了一种服丧制度——丁忧制度。
丁忧制度在赵宋达到顶峰,而当赵宋瓦解以后继承它的金国又将丁忧制度推到了什么位置?据相关研究人员表示,金国的各项礼仪与其说它贴近契丹,倒不如说它更像是赵宋。
金朝兴起于北方地区,是由女真族统领的封建王朝。在建国初期,最开始沿用的是女真族不成文的习惯法。在灭辽与北宋以后,开始吸纳他们的法制,比如之中相对重要的丁忧。
一、丁忧缘由
在古代父母死了以后,子女会按照制度服丧三年,期间不允许婚配嫁娶,不允许进行娱乐活动,更不允许为官,做官的人需要离职服丧,这就是古代封建社会所遵循的“丁忧”。
1.孝道为先
汉代以后,“丁忧”更是被纳入法律法规中,在丁忧期间作乐,嫁娶,或是在服丧期限未满时求取功名,都会被视作不孝。在这个孝字当先的朝代,罪行严重的甚至要按照刑罚予以流放。
但是在丁忧期间就真的不能升官吗?这倒也未必,明代就有一个人因为守孝期间孝心卓越,被圣上所知。等到他丁忧结束以后,直接对他进行了越级提拔,以彰显天下孝字当头。
丁忧最开始只是华夏民族的一种习俗,一种伦理价值,但是在统治者的刻意引导下,丁忧逐渐从一种习惯演变为了政治资源。朝廷大张旗鼓的宣扬丁忧期间服丧的好处,也就让文人甘之若饴。
有人甘之如饴,自然也有人趋之若鹜。三年的丁忧期间必须辞官回家,脱离政权岗位。有些官员就是放不下眼前的巨大政权利益,企图通过自己“天衣无缝”的小伎俩蒙混过关。
官员因为贪恋财权而不愿丁忧的事情比比皆是,据记载唐天成年间,就有一位官员因为母亲不幸丧生而隐瞒未上报朝廷,被人发觉以后上报朝廷,直接被赐自尽以警醒后人。
2.夺情
那么在一些官员因为身兼数职而无法服丧的时候,皇帝又是如何定夺其中利害的呢?因为当时“孝”与“忠”是被看作最为重要的事情,当这二者相互之间出现碰撞,就诞生了独有的政治文化——夺情。
夺情,顾名思义,就是夺走你的情感。夺情一般是指那些身居重要岗位的官员,在其父母亲族过世以后不允许他们服丧三年,让他们继续为朝廷效力。若是得力官员正在丁忧期间,朝廷也可召回他。
关于夺情如何判别什么时间段该用,一直未有准确的说法。夺情多由皇帝与礼部尚书商议以后执行,我们所熟知的唐代房玄龄,明代张居正等人,都是被夺情的对象,朝廷需要这些能干的大臣。
夺情也有诸多弊端,前文提到,不愿丁忧的官员一律会被当做贪恋权力以及不孝处理,夺情亦是如此。在朝廷最需要官员的时候,夺情该官员,等到他老了这件事便成了他定罪的导火索。
不论如何,古代丁忧制度始终存在着他的弊端。那么在距离丁忧制度鼎盛时期不远的金国,又是如何推行丁忧制度的?下面会着重将二者丁忧制度做一对比,以方便更好了解二者不同之处。
二、宋金对比
金国由女真人一手建立,在建国以后迅速进入封建主义时代。但是由于女真人保留了大部分本民族所特有的政治文化,使得它在兼并唐宋律法时,偶尔会出现一些矛盾,比如丁忧制度。
1.宋代
宋朝丁忧制度达到鼎盛时期,在宋以前,丁忧解官无论是在情感心理上都会给离官者带来不好的影响。离开了久居的官场,许多官员一下子失去了收入来源,就连丧葬所用一应器具的钱财都无法提供。
因此,北宋统治者给予了他们经济上的保障,虽说宋朝送葬之风盛行消耗巨大,但有了朝廷对其的相应补助,不至于让丁忧解官的官员太过于难堪,也保障了他们的日常起居生活。
但是宋朝官员随即而来的是夺情起复这一制度滥用情况,这种不良的风气便是借助权贵之手得以起复,即未满丧期就得到皇帝重用直接回归朝廷,重新上任不用再解官服丧,与夺情类似。
这最终也就演变成了,大臣们开始以夺情起复为荣,来彰显身份的高低。更有甚者认为,不被夺情就是不受皇帝重用,一时间朝堂上下掀起了“夺情”之风,也使得宋朝廷内部混乱。
丁忧制度也就从最开始的习俗,慢慢演变为了党派争斗的一种政治手段。隐瞒丧期追求权利的行为也就兴起,官员们迫切地希望帝王夺情,好让自己继续追逐权利,最终酿成北宋灭国的行为。
2.金国
与此相对比的金国,因为元人对于史料的取舍和大量史料的丢失,我们很难再从中更多地了解金国在丁忧方面又是如何进行的。只能通过一些简短的史料,从中窥探金国“丁忧”。
金国服丧丁忧的最早记载,可以追溯到1126年刘筈替父服丧。但是关于官员丁忧的最早记载就要等到1153年才出现。不过据史料记载1153年的丁忧哪怕是父母也只有短短的三日服丧,同族其余人只有一日。
直到金国最为繁华的时段,丁忧制度才慢慢开始被完善。据记载,在1168年,改嫁以后的母亲死亡,金人也要为改嫁的母亲守孝三年。毕竟在金朝女子改嫁是最常见不过的事情,这也是受到中原文化影响。
其次就是夺情起复问题,起复在金国是十分常见的。虽然金国官员制度深受辽宋影响,但毕竟官员丁忧情况不同,官员丁忧总是会以不同的原因被重新起复,进而回到朝廷。
据《金史》记载,金国某次丁忧总人数一共122人,其中京官66人,将官2人。这些人最终能够完成服丧期限的也仅仅只有20人,其余人全被起复任用,按照秦汉礼仪制度来说,99人的起复不算正常。
但是同时它规定若是当时国家有发生兵戈一事或是重大灾难时,可以不用顾及丁忧制度。不过似乎金朝的官员以及他们的帝皇并不会被这一规矩所束缚,这也正是金国与宋朝不同的一点。
当然,大部分金朝官员都是世袭出身或是荫补,他们所得的官职大多仰仗父辈和兄弟的功劳。金国在灭宋以前文化素养本就低,对于一些道德伦理拘束并不甚在意,这也就是金国起复如此之多的原因。
而在对于丁忧待遇上,金国人想的就没有宋人那么多。他们还曾经一度让人上交弓箭,可以说服丧期间金人几乎没有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金国丁忧终丧人员较少,也有这一层原因在其中。
三、外敌威胁
除去上述金国与宋完全不同的服丧制度以外,金国与宋还有一个不同的原因,那就是它是以武力建立的国度,虽然他灭掉了辽国和北宋,但是之后崛起的蒙古和南宋一直在威胁着金国,两面夹击局势危险。
金国并不打算劝人们行孝,很重要一点是它需要人们忠于国家。金国毕竟是一个新起的政权,国家土地需要投入大量的官员去协助管理。这些官员大都身兼要职,无法离开进行丁忧。
而且因为蒙古和南宋均处于金国边境,它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去应对这些虎视眈眈的饿狼,这也就使得金国经常将还在服丧的官员起复任用,以便金国能够正常运转。
前文提到过,女真族把自己的习俗也带进了金国,在文化合并上并没有抛弃这些旧日习俗。而按照女真族旧俗,若是父亲死亡以后,其妻子会由同宗族男子收纳,而孩子长大以后不需要赡养父母。
这也就导致了很多改嫁女子死后无人守孝,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有了1168年的丁忧初步改革。金朝出现为母服丧的说法,也从侧面证明了在当时女性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总结
不论是在哪个朝代,官员丁忧总是依照皇帝的意愿行事,“忠”与“孝”很难两得,金朝在宋朝的基础上进行的丁忧制度,一般来说很难做到与宋朝那般完美,这也正是它的局限性所在。
但是金朝在“为母服丧”的创新上,却是被束缚拘泥与封建礼教里的大宋王朝所无法推行和变革的。不可否认的是,虽然金国在制度上并没有十分完善,甚至在丁忧制度上混乱不堪。
但是总的来说金国在推陈出新上下了功夫,金国丁忧制度取材于宋国,但是它始终未能做到终孝。这也和当时的国情密不可分,但金朝对于官员丁忧制度的推行,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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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02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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