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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安阳日报
王紫薇:
坚守赤子心 追逐法官梦(洹法故事)
王紫薇在该院图书室学习(李 广 摄)
有人说,法官是一名中立者;也有人说,法官是一个裁判者;还有人说,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这些描述无疑都是正确的,可是在我眼里,法官其实更像是人民群众心灵净土的守望者。——王紫薇
□本报记者 王璐
“在进入法院工作之前,我以为法官的日常不过是庭审与判决,只需要熟读法律条文,还原案件真相,找准法律关系,做到不偏不倚,那么所有的案件都会手到擒来。可真正接触后,我才发现事实远非如此。”9月18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管办五级法官助理王紫薇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怀揣着对法律的憧憬与向往,王紫薇成为一名法律人。参加工作以来,她曾和同事一起上临淇的东山送传票、爬南山送判决书,曾一天十几个庭审不中断开庭,也曾为了搞清案件真相而彻夜难眠……经历近千场庭审后,时至今日,有一个案件让她久久难以忘怀。
那是一个原告起诉被告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案件。原告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4300元工资;提交的证据也不复杂,是几张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单从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并不能发现什么端倪,貌似是被告欠付原告劳务报酬,原告找被告催要,被告推辞未给付。
庭审当日,在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环节,原告和被告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场面几次失控,经法官多次制止后庭审才得以顺利进行。从第一次庭审的证据以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被告将面临败诉的可能。在第一次庭审当中,被告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主审法官在认真审查后认为该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较为关键,确有调取的必要。“于是,在庭审结束后,我们联系了新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询问是否有被告所陈述的情况,随后立即赶往新乡调取证据,并与新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同志就当时的情况细节进行询问探讨。”王紫薇说。拿到证据后,他们立即安排了第二次庭审,组织当事人对调取的证据进行质证。最终,法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所能获取的所有证据综合分析,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未提起上诉。
“有人可能会不解,为一个案件如此大费周章,有必要吗?我的答案是相当有必要。”王紫薇说,“这个案件目前在我工作生涯中的占比是千分之一,以后这个占比只会越来越小。案件虽小,但是身为法律工作者的我们要做的是在当事人的纷争中认真查找线索,还原事情真相,进而作出公正的裁判。这是对当事人信任的交代,也是我们应当恪守的职业良知。为了手中的法槌、身上的法袍和胸前的法徽,必须慎之又慎、精而又精。”
有人问王紫薇,工作累不累?她坦言,挺累的。但当问她要不要放弃时,她肯定地回答:“不会。”为什么辛苦却不放弃?王紫薇称这是信仰的力量。法律是她的信仰,是她一直以来奋斗的方向。从读大学时选择法律专业开始,到最终选择在法院工作,她的初心从未改变,一生所求不过是用自己所学,尽自己所能,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罢了。
在她看来,法官当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法官当似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当学菊,“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法官当如梅,“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成为一名为民服务的好法官,是现在作为法官助理的王紫薇毕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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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1 0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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