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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分监区”有何深意?浙江省第四监狱给出答案

类别:国内 发布时间:2023-08-18 15:47: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陆鹏飞

2023年6月,浙江省第四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何乐德在全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向各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分享了浙江省第四监狱“枫桥式分监区”创建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他说:“开展‘枫桥式分监区’创建工作三年以来,矛盾化解工作已经深入罪犯心里,罪犯写给监狱和民警的感谢信达685封。”

时针拨回到2017年。彼时,因为罪犯计分考核和减刑假释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不少罪犯情绪产生了明显的波动,罪犯之间的矛盾,罪犯和亲属、社会间的矛盾明显增多,监狱的安全稳定也面临着挑战。

如何化解重重矛盾,让罪犯安心改造?自此,省第四监狱开始了将“枫桥经验”引入大墙的探索,从分监区层面开始试点“圆桌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成立矛盾化解工作室等,使得分监区罪犯重大违规违纪率远低于往年水平。此后,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2021年3月,监狱首次提出将创建“枫桥式分监区”作为监狱重点工作,并逐步形成“三三三”工作机制,率先为全省监狱系统提炼总结出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方面的“四监经验”。

那么,创建“枫桥式分监区”,对于罪犯教育改造、社会平安稳定究竟有何深意?一起看一看省第四监狱给出的答案。

为罪犯积极改造清除“绊脚石”

“监狱的主责主业,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改造罪犯,使之成为合格守法公民。”耕耘教改线多年,何乐德对监狱工作有自己的看法,“创建‘枫桥式分监区’的初衷,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帮助罪犯清除改造道路上的‘绊脚石’。”

作为一所重刑犯监狱,省第四监狱关押的都是刑期较长的罪犯,罪犯之间的矛盾,罪犯和亲属、社会间的矛盾,都有可能成为罪犯改造道路上的阻碍,处理不当更会变成监狱监管安全的隐患。

罪犯夏新(化名)的亲囚矛盾化解就是很好的例子。因为失手杀人的夏新在案发后不顾妻子的自首劝导,收拾行李准备潜逃。妻子劝导无效后只能选择报警。入狱后的夏新拒绝和妻子联系,拒绝和别人交流,失眠、怨怼,甚至还扬言出狱后要与妻子同归于尽。分监区民警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从心理、法律、亲情等方面着手,极力解开夏新的心结,化解他与妻子之间的矛盾。

当看到分监区民警不辞辛劳,从老家拍来了妻儿充满期望的视频,看到视频中老婆孩子为了给他偿还赔偿款住在廉租房里,看到儿子告诉他“妈妈很爱你,我们都在等你回家时”等,夏新内心中那个被妻子“举报”的怨念终于放下。

“是你们的不放弃,重新点燃了我的亲情灯,让我看清了前方的路。”夏新由衷地对民警说。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何乐德说,近年来,得益于“枫桥式分监区”的创建,省第四监狱各分监区先后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你说我听”等矛盾收集平台,成立各具特色的矛盾化解工作室,以心理矫治、普法宣传以及个别谈话等途径,帮助化解罪犯心结,让他们能够稳定改造,为新生做好铺垫。

创建“枫桥式分监区”有何深意?浙江省第四监狱给出答案

为社会了解监狱打开一扇“窗”

一直以来,监狱在社会的形象往往带着几分神秘的色彩,但“枫桥式分监区”创建,也为社会了解监狱工作打开了一扇“窗口”。

按照省第四监狱“枫桥式分监区”建设标准,从分监区到监狱分别架设了矛盾化解工作室、监区矛盾化解工作站以及监狱矛盾化解委员会,对监内外矛盾进行化解处置。

但要让“枫桥经验”在高墙内落地开花,也离不开与社会的共建共治。为此,省第四监狱通过深入推进监地融合,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在省监狱管理局的指导下,探索建立矛盾化解多元共治机制。

例如,一般性的改造矛盾纠纷,监狱聚合罪犯家属以及社会公益人士、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矛盾化解团队,走进大墙,帮助解决罪犯在生活、医疗、心理等方面合理诉求。

而一些涉及到罪犯和外界的矛盾,监狱则会进一步借助社会的专业力量。例如,借助人民矛盾调解委员会杭州临平区矛盾调解中心等资源力量,重点化解罪犯和社会的矛盾,为防范社会安全风险做好“提前量”。

省第四监狱的“朋友圈”不断外延。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合作成立法律化解工作室,聘请律师走进高墙进行法治宣讲,通过“法雨春风进大墙”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为罪犯答疑解惑化矛盾;与余杭区公证处、属地司法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形成矛盾调处的整体优势,使得监狱与社会无缝衔接,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在“请进来”的同时,省第四监狱还坚持“走出去”。为了让“枫桥式分监区”建设更有科学性和持久性,监狱组织民警先后赴浙江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经验”公安陈列馆、“红枫”义警工作站等地开展实地考察学习。

高墙内外双向奔赴,让监内矛盾化解工作顺利进行,也让监狱工作不再神秘。有罪犯家属在进监参与矛盾化解时,对监狱民警的公平公正赞不绝口;社会上的矛盾调解专家,也为省第四监狱化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竖起了大拇指。

为平安共富贡献“前端”力量

监狱处于刑事司法的末端、社会治理的前端。多年来,省第四监狱在开展“枫桥式分监区”创建的过程中,用充满法度和温度的罪犯教育管理手段,化解矛盾,助力改造,作为不可或缺的一环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为平安法治赋能。

例如,通过文化教育,让不少罪犯摘掉了“文盲”的帽子,学会了写家书与家人友好沟通;还有罪犯摘掉了“法盲”的帽子,懂得了自省自律。值得一提的是,省第四监狱还通过音乐修心、非遗修心等方式,增进罪犯乐观、希望、平和等积极情绪,让罪犯在民乐文化、非遗文化中实现自我重塑。事实证明,通过此类教育方式,对监内的平安稳定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罪犯违规违纪率下降明显,部分分监区的严重违规率甚至为零,有效促进了监狱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创建“枫桥式分监区”有何深意?浙江省第四监狱给出答案

2021年10月,省第四监狱与浙江开放大学联合成立学习中心,开设大数据会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等大专学历专业,为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进一步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2022年底,1000余平方的罪犯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基地内有汽车美容、模拟经营、室内设计、中式面点、西式烘焙、服装制版、电工培训等多个热门专业,罪犯在完成日常改造之余,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学习,以便出狱后为谋求职业奠定基础。

“我们希望通过技能培训,能够让罪犯习得一技之长,为刑满释放后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从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这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也是监狱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体现。”何乐德由衷地说。

有人说,“改造好一名罪犯,能挽救一个家庭、和谐一片社区。”监狱工作对于社会平安稳定的作用可见一斑。浙江监狱系统以省第四监狱为示范,全力推进“枫桥式分监区”建设,意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更在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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