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7月5日,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司法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本次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吸引了来自联合国、巴西、全国法院系统及高校科研机构的260余位嘉宾线下参会,巴基斯坦、南非等国专家线上连线,共同探讨法治在绿色转型中的使命与路径。
在论坛上,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围绕中国政策实施性司法发展的实践与进展进行了分享。他指出,中国环境司法的发展,尤其是在气候治理领域,呈现出与传统“纠纷解决型”司法不同的路径选择,即以政策实施为导向的司法模式正在逐步成型。
“从国际视角看,各国司法体系中通常并存两种模式:一是纠纷解决型,二是政策实施型。”秦天宝表示,在我国,基层和中级法院更侧重解决具体纠纷,而最高法及部分高级法院则在更大层面推动政策执行,尤其是在法律供给相对不足、政策引导需求突出的气候领域,这一特征更为明显。
他坦言,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律,即便已形成较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仍存在部分内容未能完全涵盖气候司法所需法源的现实问题。面对这种“立法滞后”的普遍困境,司法不能等待,也无法回避,“必须主动作为,以政策为依托推进气候治理。”
这一过程中,中国法院正在探索多种路径推动政策落地。一是发布司法文件,二是出台司法解释,三是总结指导性或典型案例,四是通过具体裁判将政策要求融入个案判决。“这四种方式,前面三种是普遍认知的政策推动机制,而第四种——个案裁判中的政策贯彻,恰恰反映了司法工作的细致与担当。”秦天宝说。
他以合同纠纷为例指出,法院在审理中可将节能降碳政策转化为合同义务,赋予差别电价、终止合同等做法以法律效力;在公益诉讼领域,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等程序,推动弃风弃光等环境治理难题的低成本高效率化解,也正在成为新探索。
但他也指出,政策实施性司法在全球范围内普遍面临两项挑战:一是对行政政策的过度依赖可能导致法律权威的弱化;二是在追求宏观正义的过程中,可能牺牲个案的程序公平。如何在“政策引导”与“法律保障”之间把握尺度,成为司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对此,秦天宝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法律解释方法,加强科学论证,推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效统一”;二是完善程序性保障机制,扩大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在政策、法律、社会多方之间构建更加稳固的认同基础。
他说,作为一种以政策为牵引的司法机制,中国法院已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也将在推动“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一审 方勇
二审 田洋
三审 欧阳海南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7-07 23: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