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南宁发布最新购房政策措施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3-09-03 18:12:0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9月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从南宁市住建局了解到,《通知》包括14条措施,是结合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而出台的政策措施。

重磅发布

14条措施事关你我他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不含各县、市及武鸣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三、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邕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四、鼓励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序调整

支持和鼓励在邕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

推进在邕商业银行实现带押过户,加快研发二手房带押过户线上办理业务系统,加大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

七、支持去化车位库存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车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八、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

加快新出让地块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明确新出让地块周边道路建设计划。加大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九、优化购房入学模式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公寓)类物业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者在2024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可以排队入学。

十、阶段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针对市场化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申请在项目首栋单体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一、阶段性缓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个月。

十二、落实土地款缴纳优惠政策

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增加供应优质地块。继续推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竞买土地保证金缴纳比例最低为起始价的20%,土地成交款可延长至一年内缴清。

十三、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

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驻邕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十四、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

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可以通过以购代建、发放房票等方式实施安置。

政策解读

从6个方面出台相应政策措施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精神,南宁市住建局结合该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住建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中每条措施适用范围不同,详见具体措施的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14条措施,是结合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而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提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4项措施,以减轻购房成本。

(二)助企纾困方面:提出阶段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阶段性缓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落实土地款缴纳优惠政策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4项措施,以助企业稳预期、强信心,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

(三)去库存方面:提出支持去化车位库存和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2项措施,以进一步加快商品房库存去化速度,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四)完善配套方面:提出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优化购房入学模式2项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项目的公共配套,提升市民购房置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提出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1项措施,以减轻换房负担,加快二手房市场流通。

(六)稳定市场预期方面:提出鼓励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序调整1项措施,以降低已购房人的贷款成本,增强对房地产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03 2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李俭芹)近期,南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了14条措施(相关内容详见本报9月3日2版),其中包括购买新
2023-09-23 12:34:00
广西南宁:出售自有住房换购90平米以下新房的,全额补贴契税
...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购房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
2024-10-26 15:34:00
广西四大优惠措施支持居民住房需求
本文转自:南宁晚报春季购房节在邕启幕,后续将有更多房企参与广西四大优惠措施支持居民住房需求■本报记者韩沛 通讯员王凌云 3月17日,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好房子·悦生活”春季
2024-03-18 06:29:00
买房人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
本文转自:南宁晚报南宁首套住房认定、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变化买房人跨城区购房可认定为首套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南宁下发了《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2024-06-08 07:16:00
2023年影响广西楼市关键词
...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
2023-12-20 07:08:00
热搜!一地房贷年龄可延至80岁?银行最新回应
...文转自:北京商报资料图,图文无关2月10日深夜,一则“南宁房贷年龄期限可延长至80岁”的信息在南宁人的朋友圈热传。在某楼盘售楼部,项目现场的宣传大屏幕上已直接打出了“再添利好
2023-02-13 09:29:00
多地公积金贷款“放大招”
...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近期,广西南宁、河南省、福建泉州等多地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支持多孩家庭购房、支持提取住房公
2023-05-05 06:55:00
南宁“房贷年龄期限延长至80岁”背后:新房供求均创近年新低,库存去化需20个月
(原标题:南宁“房贷年龄期限延长至80岁”背后:新房供求均创近年新低,库存去化需20个月)每经记者 陈利南宁“火”上了热搜榜。今日(2月12日),据南宁当地媒体南国早报消息,2月
2023-02-13 14:46:00
春季购房节为广西楼市注入回暖能量
本文转自:南宁晚报春季购房节为广西楼市注入回暖能量企业优惠+政府补贴等多重利好刺激购房需求央企、国企、中国房地产头部房企、本土实力房企争相参展;公园社区、教育大城、精工现房、低密
2024-03-22 05:47: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