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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11月1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槐荫)征冻告字[2023] 44号”征收冻结通告。
(图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告显示,此次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福音里、纬六路以东,小纬六路以西,经三路、24号楼南墙以南,经四路以北。包括范围内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冻结期限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另外,通知提出,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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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7 1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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