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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词语释义上讲,列女和烈女并不是一回事;从历史文献的记载上看,列女和烈女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列女”之“列”,有“罗列”“排列”“列位”“诸位”之意,是将诸种言行奇特、名闻遐迩的女子,并列载诸史籍。这些栩栩如生的女性超乎常人的言行,发人深省。
“烈女”之“烈”,有“节烈”之意,一般指的是为贞洁节义而献身的女性。一个“烈”字,满含的是钦佩、惋惜、慨叹之情。
两者之间因为牵扯了有没有“被动或主动的付出生命”这一个关键差别,而有了绝对的不同之处。
在封建皇权社会,封建伦理道德,尤其是建立在地位低下之女性身上的伦理道德约束数不胜数。男权社会中,或许只有通过这些伦理道德才能彰显女性的刚烈和优秀。经过近两千年的发展,清朝时期成为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积淀和汇聚关口,此时正史文献中对于“列女”的选择已经明显偏向了“烈女”的判定标准。
而这一标准的变化就是女性贞节观的由来和发展所导致的!
“列女”一词首先被用于西汉时期皇室宗亲,西汉著名文学家刘向所著《列女传》,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事迹的传记性史书中。
对于《列女传》的成书原因,刘向并没有给予明确说明,但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班固对于《列女传》的成书有着较为透彻的认识。
《汉书·刘向传》中这样记载:
向睹俗弥奢淫,而赵、衞之属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
由此可见,《列女传》的成书原因系鉴于前朝后宫对于君王的负面影响,对于国家兴亡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将国家兴亡更迭、君主贤明与否归结到红颜祸水身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是历史对于女性的严重诬陷)。为了让天子引起警示,给后世以经验教训,汇编而成《列女传》。
在刘向所著的《列女传》中,主要有七类女性能够拥有被列入的“荣幸”,分别为:
母仪:以封建伦理道德为标准,选取那些言行仪表中合封建礼仪道德的母亲,用以教育后代,以兴教化。
贤明:主要选取贤明廉正、动作有节、通晓事理、遵纪守法的女性。
仁智:选取的是聪明仁智、能预识难易、避危趋安的女性。
贞顺:选取的是谨遵妇礼、忠贞不二的女性。
节义:选取的是好善慕书、终不背义、为了节义而不避死亡的女性。
辩通:选取的是智慧聪颖、能言善辩,以讽喻而排忧解难的女性。
孽嬖:选取的是淫妒荧惑、背节弃义、指是为非、终致祸败的女性。
从刘向对于“列女”的选择标准能够看出,“谨遵妇礼、忠贞不二”,有着明确“贞节”观念的女性选取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按照整体数据比例来看,仅占了13%左右。也就是说,最初的《列女传》并没有将“贞节”刻意甚至偏重的选择标准。
等到历史发展到清朝灭亡以后,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溥仪皇帝的退位,代表着清王朝的终结也代表着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彻底终结。中华民国成立,中国开始探索走共和道路。民国初年,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政府开始了新朝建立以后的惯例举动——为前朝编撰史书——《清史稿》。
民国初期,女权思想已经初见端倪,在《清史稿》中,以传统伦理观念对妇女的标准为依据编撰的《列女传》也必不可少的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但《清史稿·列女传》和刘向所编撰的《列女传》有所不同,它对于“列女”的选择主要分为五类:
贤良:指教子有方、持家有度、事夫有道的代表女性;
孝行:指竭力奉养、舍命救亲、侍亲不嫁的代表女性;
贞烈:指从一而终、为守节操自杀或被杀、殉亲的代表女性;
才艺:指能读书作话文、通经达理、聪慧有智的代表女性;
忠勇义行:指为国而战、灾难救助他人、接济他人、为救亲人不惜奉献甚至牺牲自己的代表女性;
从《清史稿》对于“列女”的选择标准来看,“从一而终、为守节操自杀或者被杀、殉亲”的“贞节”观念已经明确的出现;而且,在其余四项选择标准上都有着对女性“贞节”的偏向影响。
另外,“贞节”观念在《清史稿》中的严重影响,从《清史稿·列女传》中选取的女性数据对比,也能较为明确的说明。
在《清史稿·列女传》中选取的621位“列女”中,拥有“贞烈”品质的女性就占了460位,所占百分比高达74.2%。这就足以证明清朝时期乃至民国初期,“贞节”观念已经成为“列女”的最主要选择标准。
也就是说,这个时期,《列女传》已经成为了《烈女传》!
那么,女性的“贞节”观念到底是如何一步步形成并在清朝、民国初期成为评判“列女”的主要标准的呢?
《列女传》有如何一步步成为《烈女传》的呢?
01清朝之前的“贞节观”发展
按照《新华字典》对于“贞节”的解释:贞节是指坚贞不屈的节操,女子不改嫁不失身。
封建社会对于女性“贞节”的狭义说法为:在女子未出嫁之前,除父亲外,不可以接触其他男性,以保证处女的纯洁;在出嫁之后,不可以对除丈夫之外的任何其他男性过于亲密,这就叫做“贞节”。
但在封建伦理道德的影响下,女性的“贞节”有延伸到更广泛的范围:在出嫁前或订婚后,如果丈夫去世,女子不能再嫁,也不能与其他男性发生关系。
成书于西汉,记录先秦时期礼制的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礼记》对于女性的“贞节观”有了初次明确:
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这说明,在先秦时期,人们对于女性的“贞节观”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确定。而后的秦汉时期是中国比较早的大一统时期,随着封建统治的加强,国家和化会渐趋于稳定,人们对于贞节的关注也逐渐提高。
《史记·货值列传》对于秦汉时期的“贞节观”有了更为明确的限定:
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
在秦朝时期,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统治阶层对于女性“贞节观”的推崇让“贞节”在女性身上的限定有了国家层面的约束。贞节正式走入传统封建伦理道德之内,成为约束女性行为的重要原则之一。但此时的“贞节”并没有成为评定“列女”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贞节观”在女性规范中虽然很重要,但并没有成为主导思想。这一点从西汉时期刘向所著的《列女传》所选取的“列女”类型和选取标准就能较为明显的看出来。
刘向的《列女传》,其所收录的列女,节烈女性并不是其收录的惟一标准,它是以强调女性的德性为主的,并涉及妇女的社会责任感。它体现的贞节观念主要是指刚烈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责任感。这一时期对于列女的行为标准并不仅仅是节烈,更为重视女性的德行。而且这个时期的典籍中,见于记载的节妇、烈女的数量远远少于后代。这一点是与后来明清时期的贞节观念有着很大的不同。
而后进入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因为社会动乱的频发,人们对于封建礼制和伦理道德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前朝和后世,对于女性的贞节进入一个较为淡漠的时期。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就曾经记载了曹操就自己死后,妻妾的归属问题予以的态度:
顾我万年之后,汝曹皆当出嫁。欲令传道我也,使他人皆知也。
曹操在魏晋时期代表了统治阶层,这也说明在魏晋时期,就算统治阶层对于贞节的意识也非常淡薄,这就足以说明当时整个社会的态度。
唐朝时期,又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观念特别开放、女性地位高出任何朝代的时期。根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唐朝时期的公主再嫁着达到了23人之多,占据了唐朝公主的较大比例。可见唐朝时期,妇女改嫁现象普遍,人们对于女性改嫁并未有太多的歧视。士大夫的家庭也不再禁止再嫁,整个社会对于妇女的改嫁有很大的容忍限度。
也就是说,隋唐时期延续了魏晋时期对于女性贞节的淡薄观念。
当时,进入宋朝以后,女性最大敌人朱熹的出现,让女性的“贞节”观念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开始出现,并迅速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全面盛行。
在朱理学说的影响下,宋朝时期的人们对于贞节的重视,对于失节的不齿让妇女改嫁的狙力大大増加,孀妇不得自行改嫁,必须要为夫守节。妇女的改嫁已经被认为是家族的一种耻辱,妇女的守节得到社会及家族的重视。宋元时期,妇女的贞节观念大大加强,甚至进入到了一种近乎执迷的状态。
而后,就是明清时期,对于女性“贞节观”近乎变态的巩固和完善,让“贞节观”进入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进入到顶峰时期。
02清朝时期的贞节观
《清史稿·列女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位“烈女”的故事:
何大封妻阮,无为人,早寡。有授物误棘其手者,引刀断指,血溅尺许。
笔者在认真研读《清史稿》,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有种特别的“震撼”的感觉。这个故事的重点在于一个寡妇的“引刀断指”,为什么“断指”?就因为别的男人在给她递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指,她就将这根手指立马砍去了!
注意,是在递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指!她就立马将手指砍了!
这还不算是对“贞节观”看重的最高境界,《清史稿》中甚至记载有一位女性怀疑别的男人看了自己一眼,为保贞节而自杀的“烈女”。(按照这个标准,现今女性还能剩下几个?不敢想象!)
这些都说明清朝乃至民国初期,人们对于“贞节观”的重视已经发展到了扭曲甚至变态的程度,而且这一时期的“贞节观”主要体现在“为夫守节、夫死相殉”。
清代散文大家方苞在其所著的《岩镇曹氏女妇贞烈传序》中对于清朝时期的贞节观念严重程度有过说明: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言,则村农市儿皆耳熟焉。
这种氛围下,守节就成为许多深受传统礼教毒害妇女的自觉、自愿追求。妇女的贞节观念盛行已经到了巅峰状态。
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史家陈东原在其所著的《中国妇女生活史》对于清朝时期的“贞节”观念有过一针见血的评价:
中国古代妇女的生活史是摧残女性的一部历史,明朝是奖励贞节最有力的时代,但清朝的贞节观念被宗教化了。这一时期的妇女生命,只不过是第二生命,贞节却是她的第一生命!
在我国漫长的中国历史中,对女性的贞节观念的要求很早就产生了。在这个以父权、夫权为中心的中国传统社会,女性受到巨大的苦难,受到男性的欺压和霸占,妇女的生活始终处于较低的地位。封建社会发展到清朝时期,女性的“贞节”观念更是发展到了扭曲甚至变态的状态。
《清史稿·列女传》作为对女性历史记载的特殊荣誉,却成为了“烈女”彰显“变态”贞节观念的舞台,成了封建男性修筑压迫女性理论依据和舆论基础的武器,何其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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