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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将声音AI化后用于短视频配音 5家公司遭声音主人起诉
首例“AI声音侵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
本报讯(记者 徐慧瑶)AI技术能够模仿和再现人类语音及各种声音效果,制作出高度自然和逼真的音频,但也会引发人格权侵权争议。从事配音、播音工作多年的殷女士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成为一款名为“魔小璇”的声音产品,并被广泛用于短视频配音。昨天,国内首例主张AI生成声音产品侵犯人格权的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原告殷女士从事配音、播音工作多年。今年5月,殷女士发现,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将自己的声音AI化后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牟利,这一声音产品出现在多个短视频平台的用户作品中。
殷女士认为,是曾与自己有过业务往来的中广影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其录制的有声书音频交给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微软未经其授权,将殷女士的声音进行了AI化处理,并由平台运营商、供应商等出售给“魔音工坊”的开发者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殷女士主张其声音权利被侵犯,将小问科技、中广影音、微软中国及平台运营商上海蓝云、供应商北京信诺时代等5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其声音权利的行为,下架对外出售的原告声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5名被告均否认侵权。小问科技认为,其使用的声音产品具有合法来源,来源于微软中国。微软中国表示,其使用声音的合法授权来自于中广影音。中广影音自述原告曾与其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其所有。上海蓝云和北京信诺时代称其仅是微软中国的平台运营商和经销商,不构成侵权。
本案未当庭宣判。担任此案审判长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介绍,该案涉及新业态、新领域的权益保护,AI化声音作品授权链条的认定,如认定侵权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等,均为审理时需要考虑的难点问题。合议庭将在充分合议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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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13 0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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