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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山西晚报
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一起高速违停行为
司机车内等伴车 同乘人下车晒太阳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人反应时间短,随意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往往导致后方驾驶人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然而即使如此危险,还有人在高速违停等待伴车,同乘人员竟下车晒起了太阳。1月2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30日15时4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在沧渝高速河北方向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有人倚靠在汽车尾部晒太阳,既没有开启双闪,后方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
民警最初以为是车辆发生故障,走近后了解发现驾驶员在驾驶室内靠边停车等待伴车,乘车人看到天气比较暖和,随后下车在车后方晒起了太阳。驾驶员赵某称,由于自己驾驶车辆比后车快,就想提前靠边等待一下一起出发,遂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乘车人王某长时间乘坐车辆,看见太阳不错,就趁着停车时间晒晒老寒腿。
执勤民警充分听取了赵某的陈述和申辩,告诉他所说理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紧急情况。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是一种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赵某相应处罚,并现场进行了普法教育。
高速交警安全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若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车能移动的,应将车移动至应急车道内,开启警示灯,在事故或故障车后方150米摆放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全部撤离至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0报警,切勿在车内或车道上逗留,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造成更大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实施条例》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的将面临200元罚款并记9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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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3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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