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报道组 周云奇 郑晨 通讯员 许耀武) 近日,一公司因擅自堆放建筑垃圾被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总额12.5万元的罚款。这是自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施行以来,衢州市首起适用该条例对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予以处罚的案件。
近期,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双港街道霞光路西侧的一块空地上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经现场查看并函询相关部门,确认该场地不在建筑垃圾审批消纳范围内。初步调查后,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锁定涉案当事人为衢州市某保洁公司,随即对其开展调查。
经查,该保洁公司自今年7月底开始,先后擅自将60余车建筑垃圾运到双港街道霞光路西侧堆放,垃圾占地面积370余平方米。
执法人员与涉案单位对擅自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事实进行核实,指认现场、制作笔录并立案查处。后涉案单位主动将擅自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恢复原貌。
涉案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其违法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和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等情节,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涉案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72万元,并处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柯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约谈了15家建设施工企业和6家建筑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并陆续开展8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高效推进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正对另外3起同类型案件进行查处中。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3 06: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