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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他们都敢打
在六安非法狩猎,五人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 我国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人顶风作案。六安舒城县章某、潘某等7人就因危害珍贵、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被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检察院还对其中5人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破坏生态造成的损失。
2021年、2022年,章某等5人多次共同或单独使用气枪或电网等手段非法狩猎,共计捕获2只安徽麝、2只野猪、2只黑水鸡、1只雉鸡、3只斑嘴鸭,其中部分被宰杀后出售,部分被食用。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安徽麝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每只价值30000元,根据《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野猪和斑嘴鸭每只价值500元、雉鸡和黑水鸡每只300元。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章某等5人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条件,随后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去年9月22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刊发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相关组织提起诉讼。
去年10月28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一并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章某等5人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月11日,该案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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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7 06: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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