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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陇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青)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有效保障各项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全市各级妇联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其营造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线下”武都区妇联在社区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结合留守儿童的实际生活案例,讲解了留守儿童的定义、权益保障、家庭责任、政府职责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知识。礼县妇联积极动员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加入“爱心妈妈”团队,通过与留守儿童结对,定期或不定期看望留守儿童。西和县妇联利用“家庭成长计划·爱暖万家”公益行动志愿服务队和“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对防校园暴力、防溺水、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宣传。徽县妇联开展各类宣传89场次,发放宣传册1100余份,组织巾帼志愿者对留守儿童开展作业辅导、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等志愿活动224场次。成县妇联在乡镇、学校广泛宣传《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52次,深入留守儿童家中了解生活中的困难和实际需求,织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两当县妇联在各乡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纸杯、手提袋等生活用品,并就相关法律法规及儿童关爱服务等提供咨询。文县妇联在各乡镇通过宣讲和入户宣传,强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康县妇联组织巾帼宣讲团,走进农户家中,耐心细致地向村民们解释条例内容,强调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在“三八”维权周期间,市妇联开展了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陈列展板、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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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2 08: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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