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无人岛”不等于无人管
海盐法院判决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
■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王家维
本报讯 为了让队员安心开展救援训练,浙江某救援队的负责人王某(化名)擅自联系挖机对海盐一海岛上的林地进行施工建设,导致8亩多特种用途林地被严重毁坏。近日,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在海盐法院宣判。
据了解,王某主要负责钱塘江的救援工作和省防汛抢险工作,队内有500多名成员。为了更好地开展训练,王某一直想给队员们找个专门的训练基地。在救援工作开展过程中,他发现了位于海盐县澉浦镇无人居住的小巫子山岛适合用作训练基地。2021年3月至4月,在尚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下,王某擅自安排挖机到岛上进行土地平整。这一行为直接导致8.2215亩林地被严重毁坏。
根据相关法律,王某擅自安排挖机到小巫子山岛上开挖导致林地毁坏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主动对岛上被其破坏的林地进行了部分修复工作,又出具承诺书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同意近期向相关部门交纳6万元作为林地修复的担保金。
考虑到王某破坏林地是为救援队提供训练基地这一特殊目的,海盐法院、检察院及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可先行由王某对林地进行修复这一做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海盐法院还协同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登岛查看,对王某进行的部分修复工作给予确认。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法院出具现场勘查情况的说明,法官也向王某表示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继续补植和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近日,海盐法院依法对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宣判,判决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宣判后,王某向法院表示服判,并再次向法官承诺对林地继续进行修复。目前,判决已生效。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6 06: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