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从西南政法大学方面获悉,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1月6日16时05分在重庆逝世,享年94岁。
常怡先生曾担任第三届中国法学会理事、第四届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等职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常怡先生是山西省沁水县人,1931年1月5日生,1947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9月至1955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5年9月至1956年10月在北京俄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学习,1956年11月至1960年11月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现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并获得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副博士学位。1961年8月起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于2001年9月离休。
常怡先生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作出了诸多突出的开创性贡献,引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常怡先生治学严谨,坚持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成果,著作等身,主编、撰写了多部国家级、部级规划教材,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常怡先生躬耕教坛六十年,潜心育人,无私奉献。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第五批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新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西部地区第一位法学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指导了新中国第一位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广大学生爱戴。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08 08:45:1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