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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都市报
我市托育机构将实施普惠性认定和“评星”
参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补助
温都讯 日前,温州市卫健委、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教育局联合出台《温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擦亮温州“温馨善育”城市名片。
今后,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提供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除外),其托大班(含混合班)、托小班以及乳儿班的费用不高于申请认定的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55%和60%(以全日托收费为例),可自愿申请为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自评符合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机构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托育机构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办托证件资料、拟实施的各班型收费价格等。符合要求的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有效期2年。
对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根据其评定的星级,参照当地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准入级对应当地幼儿园准办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分别对应当地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按照实际入托婴幼儿数,以托大班1.2倍、托小班1.5倍、乳儿班2.0倍的补助系数,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在管理上,对普惠性托育机构也有一定要求。
在认定有效期内退出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发生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行政处罚等行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认定资格、未按约定收取费用、虚构在托婴幼儿申报补贴;违反托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出现以上情形,取消该机构相应补助资格,已拨补助资金应予追回。
温州市作为首批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此次依据国家《WST821-2023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结合我市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需求,制定星级评定标准。温州市托育机构等级共分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和准入级。幼儿园托育部等级参照所在幼儿园的等级。
托育机构在服务场所公示普惠性质及星级评定,同时浙里办“浙有善育”和健康温州APP搜索“安心托”,在“入托一件事”模块可以查看托育机构普惠性认定和星级评定。
■温都记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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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02 15: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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