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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院”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类别:国内 发布时间:2024-04-15 04:56: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劳动报

“工会+法院”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杨浦构建新机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工会+法院”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两大工作室揭牌现场。■受访对象供图

■劳动报记者 梁嘉蕾

本报讯 杨浦区总工会与杨浦区人民法院日前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工会+法院”共同推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工会+法院新就业形态纠纷调解工作室”“家门口法庭——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两大工作室正式揭牌,这意味着,工会与法院的合作将进一步加深,回应新时期多元解纷需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诉”“调”结合

劳动者更有保障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会签《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纪要》,对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提出要求。为响应要求,杨浦区总工会迅速行动,《上海市杨浦区“工会+法院”共同推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正式诞生,这份机制的签订标志着法院和工会在之前协同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双方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走深走实,把“诉”的权威性与“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提升劳动解纷效能。

据记者了解,新机制中,第三项共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第四项将司法建议与“一函两书”有机结合、第七项发挥法援+就业联动机制均为新探索内容。

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工会和法院的共同关注,在新机制中加入了“共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内容。据杨浦职工服务中心主任王少林介绍,依托机制,区法院在立案前接收的涉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的案件,可以通过委派调解的方式交给区总工会开展调解,“针对一些不具备调解可能,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确有受损可能的,法院会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我们,经审查认为符合职工法律援助条件的,我们依法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共同发布典型案例

提升基层组织调解能力

绩效考核能否作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依据、如何计算生育津贴差额、解除劳动合同未先通知工会的系程序瑕疵、试用期主播直播话术违规构成“不符录用条件”……签约仪式现场,杨浦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分别发布了双方的五大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据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芩菲介绍,法院此次发布的多为调解未成的判决案例,旨在为参与调解的工会人员提供更多的工作思路,期待新机制下诉源调解涌现更好的经验与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组织区工会干部观摩庭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

杨浦区总工会表示,下一步,将把推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与推进建会入会、民主管理、劳动保护等工会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让这些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基层,用到一线,让合法权益受损的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签约挂牌深化合作

维护杨浦和谐劳动关系

早在2009年,杨浦区人民法院就与杨浦区总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等合作,在全市首创劳动争议案件柔性化合作调解机制,共同消解劳动争议中的矛盾,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杨浦区人民法院表示,工会是桥梁,是纽带,通过“娘家人”斡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情绪与诉求,事半功倍。下一步,将深化合作内涵,做实指导调解,开展联合调解,共同研判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管理及劳动者合法维权,务实践行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会上,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浦区总工会主席董海明,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共同为“工会+法院新就业形态纠纷调解工作室”“家门口法庭——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揭牌。

这是两项走在全市前列的创新举措,两个工作室将在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挂牌并正式运营,接待职工群众的咨询来访,就地调解。从线上走到线下,两个实体平台将进一步打通线下流转环节,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积极做好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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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5 05: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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