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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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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目前在章贡区绵江路的创业家园承租了一套人才住房,由于前段时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所住人才住房的每月租金从122.88元变为了900元,加上物业费和水电费,实际租房费用已经超过1200元,所购买的商品房要到2025年7月才能交房入住。人才住房是我市支持人才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并不合适,希望这段时间承租的人才住房租金不变。
就该网友的诉求,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说,根据人才住房申请分配政策规定,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为: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聘用(录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即人才购买商品房后就不在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范围,房屋租金应按市场租金缴纳且不享受受益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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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8 08: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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