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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通讯员 马帅 孙乐乐 不久前,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全县水利工程领域专项整治时,收到关于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原主任谢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专项防汛资金的问题线索,随即开展调查。 该县纪委监委初步调查发现,近年来,该县水利局在采购防汛物资过程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投标,也邀请了多家单位前来竞标,表面上看合法合规。 “我们的防汛物资是严格按照流程采购的,不信你们可以去查。”面对调查人员,谢某斩钉截铁地说。 随后,谢某的一笔大额银行转账交易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2020年8月,灌云县水利工程总队办事员董某向谢某转账6万元,此时距某项目招投标结束不久。据调查,谢某与董某有多次业务合作且私交甚好,谢某又对购买防汛物资有决定权,且与董某之间存在大额交易,这次采购可能是二人“合作”的成果。 调查人员前往物资采购地进行询价比对后发现,该批防汛物资采购中标价格为人民币38.7万余元,比实际价格高出了17.2万余元。同时,通过核查该批防汛物资中标公司相关账册资料和董某银行流水发现,中标公司收到38.7万余元当天,就将此笔款项全部转给了董某,董某收到钱后又于当天向谢某转账6万元。 “谢主任让我找几家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他再利用职务便利让其中一家公司中标,实际上就是我个人负责采购的,采购的钱也是我自己先垫付的。”董某对调查人员说。 “请你解释一下这条6万元的银行付款记录,为什么这次采购中标价格与实际相差这么大?”调查人员再次质问谢某。 “是我利欲熏心,没守住底线,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敛财的工具,我错了……”谢某忏悔道。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谢某如实坦白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原来,谢某利用负责采购招标的职务便利,伙同董某以借用公司资质、虚假招标的方式,套取防汛专项资金17.2万余元,在扣除金融服务等手续费1.9万余元后,谢某分得6万元,董某及其他相关人员分得9万余元。 最终,谢某的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谢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董某等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灌云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系统整治,先后处理该县水利局13名工作人员,并向该县水利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排查廉政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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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09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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