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案析客户信息之商业秘密的认定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3-12-06 19:38: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劳动报

案析客户信息之商业秘密的认定

资料照片

文 廖丹 (作者系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客户信息是商业社会重要的无形资产,伴随着科技迅猛发展和员工自主择业更加自由等因素,企业对客户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被保护的要求愈发强烈,而员工尤其是核心员工离职或跳槽容易引发客户信息的泄露,从而导致企业利益遭受较大损失。

但当企业试图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救济时,却发现困难重重。究其原因,在于企业对客户信息在法律以及司法救济范畴内的所指缺乏明晰的理解。本文欲从企业理解客户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常见误区的角度,为企业厘清重点,进而提出建议,以助企业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挥起正义之矛。

厘清对商业秘密范畴内

客户信息的认知偏差

一、客户名单不等于商业秘密

对于企业而言,客户名单一般具有现实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一定程度上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但客户名单并不直接等于商业秘密。客户名单若只是对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简单罗列,通常难以满足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例如在【(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案中,最高院认为:“首先,在当前网络环境下,相关需方信息容易获得,且相关行业从业者根据其劳动技能容易知悉;其次,关于订单日期,单号,品名、货品规格,销售订单数量、单价、未税本位币等信息均为一般性罗列,并没有反映某客户的交易习惯、意向及区别于一般交易记录的其他内容。在没有涵盖相关客户的具体交易习惯、意向等深度信息的情况下,难以认定需方信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从该案例中不难看出,最高院认为,商业秘密范畴内的客户名单,除由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外,更应当包含不能够轻易为公众知悉的特殊客户信息,例如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如何平衡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难题。在客户名单保护中,如果不加区别地将所有客户信息全部纳入商业秘密权利范围,就有可能妨碍员工自由流动,也不利于督促企业改进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如果保护范围过窄,则可能导致企业之间陷入丛林法则,丧失独立开发客户名单的积极性。在【(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案的各级法院审理中,一、二审法院仅从秘密性角度理解客户名单保护范围,将订单数量等一般性信息纳入保护范围,忽略了客户名单背后商业秘密权与社会利益的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则对客户名单保护提出更高要求,督促企业对客户名单开发做出更多智力贡献,这不仅是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属性的回应,也是对员工个人积累知识技能与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做了区分,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良好启迪。

二、客户数量并非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

客户数量的多寡并非判断客户信息能否作为商业秘密被保护的必要条件。

客户数量多不意味着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如前述【(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案中客户数量多达43个。然而,并未因客户数量繁多而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

同理,客户数量少也不意味着获得更少的法律保护,单一客户信息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仅包含一个特定客户的单一客户名单,如果其上附着的客户信息属于在长期稳定交易关系中形成的包含客户需求类型、特殊经营规律、交易习惯、交易倾向、验收标准、利润空间、价格承受能力,以及相关负责人联络方式、性格特点等难以从公共渠道获得,或者正当获得需要投入一定人力、物力、时间成本的信息,则属于深度信息。如上述深度信息同时具备价值性、秘密性、保密性,对其按照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能够遏制不劳而获、促进公平有序竞争的,则法院一般认定该单一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

三、交易时长并非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

与客户的交易时间的长短也并非衡量客户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

一般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取具备市场价值的客户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去开发和维持。同时,往往只有通过长期的交易,才能够形成仅有交易双方知悉、区别于公知信息的深度信息。因此实践中有部分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因原告与客户不具备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认为涉案客户名单容易获得,最终否定其具备非公知性。

但包括最高院在内的诸多法院认为,不能仅以交易次数较少或者接触时间短为由,认定涉案客户名单容易获得。有的客户交易时间虽短甚至尚未进行交易,也可能是企业付出了大量心血,通过长时间的走访和市场调研等多种努力所形成的客户信息,也应认定为商业秘密。例如【(2019)豫知民终450号】案中,原告与其主张保护相关信息的客户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仅8个月,但是综合交易期间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所涉标的物数量及金额以及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等因素,法院认为可以认定原告与其客户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交易关系,原告主张的该客户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又如【(2018)最高法民申1273号】案中,只要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及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等要件,即使尚未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也可以获得商业秘密的客户信息保护。

四、客户关系本身不能构成商业秘密的客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当事人仅以与特定客户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为由,主张该特定客户属于商业秘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2017)苏02民终461号】案中,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之一为其与特定客户形成的良好的合作关系。法院认为:“商业秘密只能是某种呈现在一定的载体上并具有特定内容的信息,而不是某种社会关系,原告主张的客户关系因缺乏具体的内容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五、个人信赖可成为阻断理由

实践中,一些客户基于对员工的个人信赖而与该员工所在单位进行交易,在该员工离职后 ,客户仍基于个人信赖继续与该员工或其所在新单位进行交易的情况。此类情况除员工与原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外,一般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得视为劳权周刊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6 20: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出借工作微信号,为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法官提示,随着数字化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微信账号也能成为商业秘密的新型载体阅读提示近年来,微信泄密、技术窃取等新型侵权现象层出,商业秘密侵权变
2025-02-06 06:08:00
跳槽是职场中的常见现象,但离职员工利用手中掌握的商业秘密与“老东家”恶意竞争,则可能构成违法。近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小王跳槽后违反与原公司签订的保密
2024-05-26 08:41:00
...新语”微信号31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涉及爬取客户信息、转移技术代码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任
2024-12-31 12:30:00
“冒名顶替”判赔35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11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据介绍,十大案例普遍属于因员工离职、业务合作而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之诉。北
2023-11-30 21:28:00
商业秘密律师李营营:发布组合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规则
...营营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商业秘密、与技术保护有关的业务领域办理大量案件,多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我们秉持“专、精、特、新”的业务准则,摒弃“全能律师”做
2024-12-10 15:49:00
中际旭创:公司与客户有无合作属于商业秘密,不方便披露,敬请谅解!
...?中际旭创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客户有无合作属于商业秘密,不方便披露,敬请谅解!投资者:请问公司在铜缆连接方面有布局吗?中际旭创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有关注相关领域,感谢关
2024-12-22 20:49:00
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中新网杭州12月19日电(记者 黄慧)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和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产业变革、科技变革相继发生,企业的创新活动日益活跃。如何
2022-12-19 21:15:00
商业秘密律师李营营律师:原告描述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程度规则
最高法院:原告描述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程度认定规则不能对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描述提出过于严苛的要求 阅读提示:不管是在技术秘密案件还是经营秘密案件中,“确定秘点”都是原告及代理律师绕
2025-05-28 13:38:00
纯电动车续保商业险遭拒 中国人保客服:涉及商业秘密
...的车无法在该公司购买商业险是综合性因素,并称涉及到商业秘密。阿俊称自己通过第三方渠道买车险未能成功续保车险遭拒 难道被拉入黑名单了?因车险要到期了,阿俊近期准备给自己的车买保
2024-05-11 16:39: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
利民办证,贴心服务“零距离”
鲁网1月6日讯为切实解决残疾人士行动不便、办证困难的问题,近日,济南长清五峰山派出所积极开展利民办证暖心服务,将便民窗口延伸到群众身边
2026-01-07 20:30:00
暖心救助迷路老人 平安送其回家
12月30日18时许,济南长清五峰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名老太太在辖区内迷路,急需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2026-01-07 20:34:00
多元升学赋能未来:2025 成都国际学校升学路径解析,狄邦肯思成标杆
据成都市教育局数据,2025 年成都国际学校在校生超 3 万人,较 2019 年增长近 50%,76% 的中国籍学生选择通过国际课程申请海外高校
2026-01-07 20:36:00
鲁网1月7日讯1月6日,百济神州新宣布一代BCL2抑制剂索托克拉片(百悦达)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
2026-01-07 21:09:00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2026新春发布会召开
大皖新闻讯 1月7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2026年新春发布会在北京图书订货会期间召开。2025年,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在主题出版发行
2026-01-07 21:12:00
万峰林下 敬老情浓——记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纳录村幸福食堂
云贵高原煦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把万峰林的冬天装扮得与众不同,不远处次第绽放的油菜花,已经让人明显地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在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纳录村的幸福食堂里
2026-01-07 21:37:00
1月3日11时,太白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人员在穿越鳌山时失联,急需救援。县里迅速统筹相关部门、4支专业救援队及当地群众
2026-01-07 22:10:00
江南时报讯 文化娱乐消费是反映地区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尺,对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增强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显著作用
2026-01-07 22:19:00
江南时报讯 近日,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苏州农商银行震泽支行员工王淳颁发专项奖励,表彰其在拦截诈骗、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中的突出表现
2026-01-07 22:25:00
江南时报讯 “本以为卧床住院领不了补贴,没想到你们带着标准化流程上门服务,既专业又暖心!”在苏州吴江永鼎医院病房内,客户紧握苏州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的手感动地说
2026-01-07 22:30:00
飞身跳跃钻两重火圈,合肥警犬“守护力”拉满
大皖新闻讯 1月6日下午,在第六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联合市局刑侦支队、特巡警支队在庐阳万象汇开展警务广场开放活动
2026-01-07 22:23:00
全年进图书馆206次!合肥4岁娃成“出勤王”
大皖新闻讯 2025年,安徽省图书馆共接待了240万位读者,130万册次图书在指尖流转。其中,四分之一的“铁粉”竟然是14岁以下的小朋友(持证占比24
2026-01-07 21:47:00
5人违规穿越鳌山后续:最后一名失联者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
中国网1月7日讯 据陕西太白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1月7日消息,此前5人违规穿越鳌山事件的最后一名违规穿越失联者(坠崖者)已找到
2026-01-07 21:39:00
开年赶订单 力争“开门红”
1月6日,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的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人正在加紧赶制订单,力争实现新年“开门红”。本报记者张昊摄来源:河北日报
2026-01-07 17:05:00
教育部部署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
记者1月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持续推进就业岗位扩容提质,教育部日前部署各地各高校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集中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
2026-01-07 1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