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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伪造身份证参股海南多家公司 伪造结婚证与女友生育两男孩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总交易额超5.6亿元……
男子涉6宗罪受审
本报讯 11月1日-3日,被告人马新某(男,1956年生)涉嫌6宗罪在澄迈县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马新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赌博罪、伪造身份证罪及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6项罪名。由于案情复杂,澄迈县法院经过审理,拟择日作出判决。记者 杨作品
1.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9年12月25日,被告人马新某、马家某等人与被害人聂某某协议以6160万元的价格将海南华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209.942亩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给聂某某,并商议保留马家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和1%股权。聂某某依约付款并取得该公司99%的股权。
2012年5月,因澄迈县政府在老城开发区开发某信息产业园项目,拟征用该公司的209.942亩土地。马新某隐瞒该公司股权已转让给聂某某的事实,安排马家某与澄迈县政府签订《土地置换协议》。澄迈县政府2011年4月8日决定将该公司名下的209.942亩土地与167.51亩土地进行置换。经评估,该167.51亩土地总价24500.01万元。其间,马新某涉嫌职务侵占巨额资金。
2.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0年11月22日,被告人马新某实际控制的海南信某实业有限公司与原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3045万余元购买老城开发区一块229.47亩土地的使用权。后海南信某实业有限公司将该229.47亩土地的使用权进行非法转让。
经鉴定,本次海南信某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中,通过银行转账涉及的交易金额为47288万余元,以房抵款涉及金额为8994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了马新某涉及的另外4起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事实。
3.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2年,被告人马新某安排王某某(另案处理)以三亚某某隆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三亚市吉阳区4个村民小组签订《土地联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以合作联营的方式对55亩土地进行开发利用。2017年年底,马新某与三亚公交集团签订协议,将其中25亩果园用地建设成停车场出租给该公交集团使用。之后,马新某在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25亩果园用地进行水泥硬化,最终将该土地建成停车场。鉴定结果显示,有关部门最终认定造成林地被严重破坏的总面积为12.6亩。
4.涉嫌赌博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9年年底,马新某先后在澄迈县白莲、盈滨半岛等地区开设“啤酒机”赌场,赌场全天24小时运营,赌客多时有100多人,少时有十多人,赌场每日营业额七八万元,利润四五万元。该两家赌场盈利不少于100万元。
5.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2020年,被告人马新某为了生育男性后代,与其女友陈玉某到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做试管婴儿。因马新某与陈玉某未办理结婚证,便委托他人伪造了一张结婚证提交给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后顺利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先后生育两名男孩。
另外,检察机关还指控马新某使用变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申请一家家具厂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涉嫌伪造身份证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3年,被告人马新某委托他人帮忙使用其本人照片伪造了一张姓名为“谢开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以“谢开某”的名义参股海南多家公司以及申请商业仲裁、财产保全。
2011年3月28日,马新某又以漏登户口为由,在澄迈县某派出所伪造了一张姓名为“马某某”的居民身份证,并于2011年至2022年期间,使用该伪造身份证参股海南多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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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6 0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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