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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晋中日报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
充分发挥职能 保障行洪安全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紧盯汾河水污染治理,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行动,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地有声,长效有力,近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磁窑河乱建拆除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该河段河道修复到位,整改效果良好,同时了解到,磁窑河介休段已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有效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
磁窑河系汾河中游支流,流经山西省6个县市,经由介休市宋古乡洪善村汇入汾河。2022年5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在介休市磁窑河左岸,某建材公司建有生产厂房、生活用房及煤场,总占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临近主河道,最近处距离主河道仅1米,此处属于河道管理范围,该处乱建形成影响河道行洪的安全隐患。
接到该问题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依法询问、无人机拍摄等调查手段,查明该公司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及煤场处于磁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均属于妨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依法应予拆除。经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行政机关表示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将会依法履职,但由于拆除工作阻力较大,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支持。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多次前往该公司,从磁窑河河道防洪防汛的重要性、乱建可能引发后果的严重性、企业家应有的社会责任性等多方面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耐心聆听当事人诉求,将社会矛盾化解融入到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中,促使当事人抵触情绪得以彻底化解。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磁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建在十余天内全部拆除,共腾退河岸土地2.3万平方米。
为全面保证整改效果,杜绝因拆除乱建而对磁窑河水体造成二次污染,办案干警又多次前往磁窑河畔原乱建所占河道周边进行复查,证实该处乱建已全部拆除,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行政机关对该处河道进行了恢复。
黄河河道是黄河水灾害防御的重要屏障,作为行洪的唯一通道,河道对防洪安全、行洪畅通、抗御洪涝灾害具有重要作用。为彻底解决河道乱建问题,检察机关主动同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有力推进问题整改;为解决当事人抵触情绪,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优势,将社会矛盾化解融入到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中,通过释法说理,将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保障问题顺利解决;持续跟进监督,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与水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整治河道行洪安全问题,协同保障黄河水安全,共同为黄河水灾害防御贡献力量。(乔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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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1 0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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