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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区域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长,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市场活跃度稳步提升。但伴随的专业性、跨区域等纠纷增多,既考验司法能力,也对行政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贵州正在给出自己的答案。
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证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协同推进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提出通过制度协同、机制联动、专业赋能,探索建立“非诉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解纷体系。这也标志着贵州在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解决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纪要背后,是关于资本市场法治保障机制的系统优化,也折射出法院系统在金融治理中的主动探索与责任担当。
以往,资本市场纠纷大多通过单一诉讼途径解决,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特别是在虚假陈述等群体性案件中,容易引发次生风险。此次纪要明确提出,要在诉讼之外,优先通过调解、和解、行政处理等非诉方式实现实质性化解。
机制创新是关键。贵州构建起包括案件信息通报、行政处罚材料采信、执行协助、联席会议、数据调取等在内的10项机制32条具体举措,打通监管与司法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监管处罚与司法裁判之间的成果互认。
例如,贵州辖区法院可将贵州省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监管措施等作为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中认定重大性、因果关系等事实的重要依据。提高事实认定效率,降低当事人举证成本。对存在重大资产隐匿、转移等行为的案件,法院与证监机构还可协同采取保全措施,增强执法合力。
一个显著变化是,纪要提出“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平行案件处理”联动机制。法院将先行审理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通过裁判明确争议焦点与法律适用,再指导调解组织处理其他相似案件。调解机构可参照示范判决的裁判要旨,引导投资者和相关主体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矛盾。
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在统一法律适用尺度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也提高了纠纷处理效率。纪要还明确,调解失败的案件,法院将优先立案审理,确保“调解不成、审判接力”,实现程序衔接与责任闭环。
在操作层面,贵州还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调解与评估,如损失测算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为案件实质解决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专业力量嵌入流程,保障调解结果的专业性、公正性与可执行性。这一机制转变,不仅是司法理念的更新,更是治理模式的转型。
资本市场的活跃,带来金融服务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治理挑战。权利保障,尤其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始终是金融治理的核心所在。此次纪要提出多项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
在制度上,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探索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程序中代表投资者行使索赔权利;
在机制上,鼓励违法主体通过先行赔付、行政承诺等方式主动承担责任,加快赔偿效率;
在程序上,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可简化立案、送达、证据审查等流程,提升司法获得感。
这些举措,意在打通投资者维权的“最后一公里”,用制度之力为市场信心撑腰。
此次探索,正是以制度设计回应现实需求,为解决金融治理碎片化、部门壁垒等问题提供解题思路。其背后,是法院治理理念的更新:由“就案办案”向“系统治理”转变,由“单向处置”向“多元协同”升级。
治理效能的提升,不仅体现在个案的快速解决,更体现在规则的逐步确立、秩序的逐步构建。随着纪要内容的落实落细,其辐射效应有望在更大范围内释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一审 方勇
二审 田洋
三审 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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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7-30 0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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