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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主题教育支部之星——苏小映
公益诉讼,护家国之利,以案促治,解百姓之急。奔赴田间地头,穿梭大街小巷,你身上的那抹“检察蓝”,誓要将线索连接成网;寻访红色足迹,丈量古树老宅,整治养殖污染,恢复绿色湿地,你勤快的脚步追撵时光,用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便是南靖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苏小映同志的日常工作。
她始终坚持“忠诚、为民、担当、公正、清廉”的检察职业道德操守,在工作中不怕困难、奋勇向前。自入职以来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林业检察科、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任职,积极参与案件办理、检察宣传、品牌创新等多项工作,先后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南靖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南靖县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打击+修复+治理”守护绿水青山对于检察官来说,法律就是保护生态的最佳武器,三年来,她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人,起诉25人。在办案的同时,她积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办案过程,牵头协调多个部门在虎伯寮自然保护区建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补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办理同类型案件8件,通过办案促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300万余元,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家访+听证+不诉”助力乡村振兴苏小映同志在办案中始终践行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办案家访,突出打击犯罪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办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中,张某为了培育兰花新品种和扩大种植规模,从外地非法收购野生寒兰多株,种植在自己经营的兰花场内,其行为已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苏小映同志多次到嫌疑人家中开展办案家访,与其本人拉家常、问冷暖,实地了解其家庭情况及兰花种植情况。
办案家访后,她将检察听证会设在案发地,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南靖兰花协会、南靖兰花种植人员参与听证会。听证会上,她作为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拟作不起诉处理的依据。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主观恶意不大,对生态影响较轻,一致支持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要求犯罪嫌疑人深刻悔过,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协作,加大执法监管和法治宣传力度,以减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和综合考量全案案情后,对张某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有效保障张某的兰花场正常生产经营,助力乡村振兴,同时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倾听+圆桌+建议”为民排忧解难如何更好的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公益诉讼制度是苏小映同志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办案中,她与公益诉讼团队组建了由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公益诉讼观护员团队,观护员们主动融入参与公益诉讼调查、磋商、拟定对策和建议、落实整改、回头看环节。
三年来,公益诉讼观护员已提供线索35条,成案26件,参与案件办理12件。例如一起由公益诉讼观护员提供的关于某小区安全用电历时14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线索,苏小映同志带领办案组到小区和供电公司了解相关问题,调取相关材料,并在40度的高温现场调查取证。最终通过圆桌会议的协商和沟通,半年多的落地整改,促成了该小区1200多户家庭用电全部接入市政用电,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用电及用电安全最终得到有效保障,得到了人大代表、小区开发商、小区业主代表的赞扬。
从检18年,苏小映同志初心不改,使命不怠,仍然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倾力维护公共利益,倾情守护南靖的那一片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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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6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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