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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品秩为正七品,就行政级别和具体职务而言,基本相当于现今的一县之长;但就具体的职权而言,“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甚至“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的知县,远远大于现今的县长。尤其在“皇权不下县”的清朝时期,知县几乎是一县的“土皇帝”,实际权力巨大。
可在诸多古典文学作品甚至官方正史的记载中,实际权力巨大的知县在面对“举人”这个特殊对象时,竟然也不敢轻易得罪,甚至还会主动靠拢、巴结!《儒林外史》中的经典故事——“范进中举”中,那个得知范进中举就赶紧送钱、送房的张乡绅就是前任知县。
“举人”,到底有何特殊,能让坐镇一方、实际权力巨大的知县都不敢轻易得罪?
“举人”到底是干嘛的?
封建朝廷用以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大致分为五个等级:县试、府试、院试、乡试和会试。其中“县试”、“府试”、“院试”,乃系“童试”的三个等级,成绩合格者被称为“秀才”;“秀才”于一省省会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成绩合格者即为“举人”。
在明朝以前,举人更多时候乃是一个有称呼,没实际特权的存在,如若没有通过科举考试,即便是贡士,那也只是虚妄。
宋代王安石变法期间,王安石改编了科举教科书《三经新义》,以“实用主义”来选拔人才,在那段时期,就曾经短时间内试用过“非进士”出身的科举学子立即任官,不过范围只是国子监内的学生,而且王安石这样做,也只是想找出新的人才来为他的变法站台。
王安石
因此自王安石变法曾经短暂实行过这一种方法后,科举路线中的“非进士”就一直没有什么太多“例外”的机会,要不然就像苏洵一样,屡次不中,但是却靠着俩儿子争光,加上自己的文采特异,让皇帝开恩,特赐考试资格(几乎等同于送进士)。
不过宋代也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进士的“录取人数”太多,而且考得很勤,虽然那些考不上进士的举人前途未卜,但这些考上进士了的,也没有显得多优越。
于是为了消化这些进士,北宋只能不断地添加职位,制造国家公岗位,最终的结果就是冗官。
这些历史到了朱元璋的眼里,朱元璋倒是觉得:人才很重要,但每一个地方都是同等的人才,那就浪费了。
举人就难道没文化吗?
进士也是从举人一步步考上来的,而且为官为事,不是一张考卷,不是面试官的喜好就能断定好的,所以朱元璋决定“重用”、“扶持”这一批科举的“过渡”群体,改变他们不上不下的处境。
洪武三年(1370年)应天府的乡试之后的“破格录用”,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在洪武三年(1370年),这一年应天府的首科乡试上,一共出了七十二位举子,按照以往的朝代惯例来说,他们如今是有了参加会试的资格,一旦会试也进科了,便是最高规格“面圣”的殿试,一飞冲天、封王拜相,不是幻想。
但这七十二位举人,还没有开始参加会试,他们的“科举”之路就终止了。
因为朱元璋下令,破格使用这七十二个举人提前为官,而且还是在应天府当地任官,这就意味着,这七十二个举人压根不需要通过成为进士的路子,就能在大明朝最中枢的系统为官,前途不可限量。
之所以朱元璋会这样做,那是因为大明刚开国,人才储备太少了,而朱元璋又不想像宋朝一样,不加以限制地大量录取进士,以至于造成冗官现象,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些通过了乡试的人才,提前安排进来。
正是洪武三年(1370年)的这个举措,一下子抬高了举人在整一个大明,甚至后来在清朝的地位。
朱元璋想给学子分档:进士者,有进士能干、该干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有难度,需要的文化水平更高,相应的职位和地位也更高。举人者,有举人能干、允许干的事情,这些事情不需要极其高深的文化水准,但也必须要有功名,绝大部分都是在地方任职。这就叫“把钢用在刀刃”上。
所以,整一个大明朝,录取的进士人数也才两万左右,而两宋却是将近二十万之巨了,差距这么庞大的数字,明朝却能把社会管理得比两宋更好,这不是大明的进士比两宋的好多少,而是大明统治者开始重视“非进士”人才的社会作用。
两宋几乎没有“学历”低的官员,即便是那些官二代,能力就算一般般,而朝廷宁愿让他们通过家庭父祖“蒙荫”坐上官位都好,“非进士”的能力再强,也没有录用到朝廷为官的渠道,出头日都是遥遥无期的。
大明重视人才,也善于对人才进行“分层”,有第一次,便有次一级,不会太过极端地非优便劣,这其中还有“良”可以划分出一个层次来。
这个人才的运用原理,乃是以往朝代都没有重视的:“选人自进士、举人、贡生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诸杂流。进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所谓三途并用也。”
在史书里,对明朝举人便可为官的解读就是“进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
简单来说,就是大明会对人才进行区分和安排,这也可以视为科举的再一次“革命”,只是后世历史鲜有提及罢了。
所以大明的“官场”是奠定举人地位的核心因素,在《明史·选举志》之中,就有朝廷对选官和举人之间的关系做出阐述:“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
成为“举人”以后,便直接具备了两项资格:有资格参加于京城举行的“会试”;正式拥有了做官资格。
何为县正官,又何为授教职?
其实县正官就包括了县令,当然也还有一些其他的县高官位,所以说,举人在本质上,等于是一个县令的“预备役”,而且最差也是县令,因为大明没有那么多进士可用,需要有人走马上任,说不定就是他们了。
至于授教职,那就是超然于政治体系之外的,却又影响政治体系,因为这个职位,乃是选拔地区人才,教育人才的重要岗位,这些学子都应该唤其为老师,如果以后出一个厉害的人物,那么靠这“师生之情”,都不知道比县令厉害到哪里去了。
两项资格带给“举人”的特殊地位
“会试”考试合格者,称为“贡士”,即为“荐举给天子,可以出任朝廷官员的优秀人才”。“贡士”可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没有淘汰一说,只有一二三甲排名之说,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次序
也就是说,只要“举人”于“会试”中考试合格,最差也能获得一个“同进士出身”,就能被外放实补正七品或者经人举荐,出任更高品级的官缺。所以,对于知县而言,每一个“举人”都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自己的同事或者上级,肯定不敢轻易得罪。
即使“举人”于“会试”中落第,也具备做官资格,一般出任县丞或者主薄、教谕等知县的“佐贰官”,或者经人举荐直接出任知县。此等资格,知县自然不敢轻易得罪,为自己树立日后的官场政敌。
严格来讲,一地之县令,很大概率本身他也只是个举人或者贡生:“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
那么为了提高举人在社会基层中的影响力,在明朝开始,一直到清朝结束,举人都有着相应的“特权”。
如果是对明清的民间历史有所耳闻的话,“举人老爷”这个说法,大致是听过的,而对于“老爷”这个称谓,在古代社会中,有一种身份对他们的阐述更贴切,那就是“地主”。
“举人”的其他特权
所谓“皇权不下县”,即县级以下不再设行政单位,封建皇权延伸到县级单位为止。县级以下的基层社会,在“律法”和“礼教”的双重约束下,由地方乡绅协助治理。而“举人”和“秀才”,就是地方乡绅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基层社会重要的治理力量,“举人”自然会得到知县的充分尊重。
所谓“古之四民,士农工商”,“士”排名第一,地位最为尊贵,也是维护皇权统治的中坚力量,统治阶层必须绝对保证其根本利益。拥有了“举人”功名,就等于跻身于“士”之阶层,就会得到统治阶层的特别尊重和格外照顾。出于这种目的的考虑,封建统治阶层给予“举人”和知县平等的社会地位,并免除其和家人徭役田粮,甚至免除挂靠在其名下田亩赋税的特权。
首先,有人在乡试中考中举人后,立即就要对其“唱名”,不管后来的会试、殿试如何,举人老爷的身份就已经确定了。
不久之后,朝廷就会命令当地官府,把这个举人记录在册,然后把这个地区的举人制造成一份文件,大致是交给知州或者是州级的“学官”(举人群体真正意义上的“上司),这是为日后做人才筛选备用。
功名成就了,奖励紧接着就来。
对于举人,朝廷首先给予“免两丁”的福利,意思就是,对于举人,他的家庭里,有两个人口的丁役是可以被免除的,事实上举人之所以能养尊处优,很大程度来自于此。
除此之外,举人还被允许购买“奴婢”,而这种带有奴隶色彩的制度,在大明是十足的“特权”了,而在存在着民族尊卑的清朝,却不算是一回事。
在明朝,有律法规定:“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有了免除的丁役和奴婢,“人口”的基础就有了,那么举人就要开始“种田”致富了。
在理论上来说,朝廷是不“赠送”土地给举人的,但是却可以给予举人“免税”的特权。
对于举人来说,他每一年都有固定的“免税额”,如果他的田地不够,那就借着发迹的名声去买,或是与人合作,其中的牟利点就在于:他们收取农民比要缴给官府更低的税,以此来让农民依附,从这个模式上来看,不难发现,其实朝廷是把一部分“征税权”下放给了举人。
因为这个特点,举人成为了正儿八经的“大老爷”。
这些是在现实利益中体现鲜明的,而除此之外,面对地方官府,举人是可以不下跪的。
也就是说,就算“举人”不进入仕途,也会成为拥有和知县同等地位的大地主,同样是知县不敢轻易得罪的嚣张群体。
公车
除此之外,前往京城参加“会试”的“举人”们,还拥有乘坐朝廷派遣的“公车”待遇,“公车”之上插有黄旗,有着“天子门生”的意思。此等荣耀,别说是知县,就是更高级别的官员,怕也是不敢轻易得罪。
“举人”虽然是封建科举制度中的一个功名称呼,但其代表了读书人所处阶层的巨大转变,社会地位的急剧提升,更代表了入仕为官的特殊资格。单就“举人”所具备的特殊待遇,知县就不敢轻易得罪;更何况谁也不知道今日的“举人”,明日会成为何等级别的官员,这种未知更令知县畏惧。
作为一县的“土皇帝”,知县的实际权力固然很大,但面对已经身处士绅阶层、仕途前景不可估量的“举人”,也只能给予绝对尊重,不敢轻易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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