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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法院采取“三变”“三通”“三化”多项措施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
发布会现场
司法救助工作理念上实现“三变”。贵州三级法院不断优化司法救助工作理念,由过去单一的“应救尽救”向多元司法救助工作理念转变: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找需要”、变“单纯发钱”为“综合施策”、变“案结事了”为“长治久安”,努力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及其家庭走出困境。
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上实现“三通”。打通司法救助办案部门与其他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效拓展司法救助线索渠道,畅通各部门间的衔接通道;推进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使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动态调整,推动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均衡发展,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是畅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主动搭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制度框架,实现司法救助“生存照顾”功能与社会救助“托底线”功能的有效衔接,将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从“独角戏”变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三化”建设。司法救助案件化:将司法救助工作由过去的临时性、慈善性综合行政工作转变为规范的制度化案件办理模式,遵循法定程序、标准和要求,通过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有效避免司法救助的随意性;司法救助规范化:先后印发《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办案规程》,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案件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全省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工作,为标准化办案提供制度遵循;司法救助标准化:印发《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以“应救尽救”“救急救难”为原则,明确了在确定具体个案救助金额时需考量的因素和计算标准,有力推动我省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实现依法救、科学救、有效救,该项工作获全国法院2024年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净媛
一审 何永利
二审 田洋
三审 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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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8-31 2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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