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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合肥晚报
8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23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2023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专门学校以及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全市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省直单位、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民办学校教师。
参加2023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须登录省人社厅官网,点击“资讯中心—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评审、发证等全程网上办理。评审通过后,相关人员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档。线上申报时间:9月1日-10月10日,逾期后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各县(市)区二级、三级教师资格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通知。
2023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实习指导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参加2023年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登录省人社厅官网,点击“资讯中心—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线上申报时间:9月1日-10月10日,逾期后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正高级讲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相关部门要求,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撤销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举报内容不实、主观恶意诽谤的举报人,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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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30 12: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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