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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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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程先生
投诉时间:2023年2月
2021年,消费者程先生在某品牌4S店购买车辆,当时已支付完上牌费和购置税,并委托商家代为缴纳。同年12月提车,由于未拍到沪牌,所以临牌到期后,没有正式上牌。2022年11月,程先生终于拍到了沪牌,但商家通知他需要缴纳购置税滞纳金。
对此,程先生表示购置税的费用早就交给商家了,不接受缴纳滞纳金一说,并要求商家履行协议提供的服务。双方对此产生争议,经过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程先生也没办法正常用车。为此,程先生向静安区消保委求助,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
◆处理过程及结果
静安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商家表示购置税一般都是在上牌时缴纳的,当时车主没有沪牌额度,暂时无法上牌,所以就没有缴纳购置税。商家担心如果提前缴纳了购置税,一旦车主拍不到沪牌,临时想上外地牌照时,需要先在上海退购置税,然后再去外地缴纳,退税过程非常麻烦,所以没有提前为车主缴纳购置税。对此,程先生表示不予认可,其购车时就已经明确表示要上沪牌,不会考虑外牌。销售人员也没有告知有购置税滞纳金的说法,程先生称缴纳了所有费用,也把相关事项交给商家委托办理,如今产生的滞纳金应该由商家承担。
经了解,这种因迟交购置税产生滞纳金的情况在2014年曾多次出现,当时上海拍牌难度突然剧增,每个月拍牌人数大幅增加,导致沪牌中标率非常低,不少车主很长时间拍不到沪牌。当时车主和4S店都也因此措手不及,转上外牌的人很多,很多车辆也因此产生了滞纳金,但之后销售商有了准备,基本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静安区消保委向商家指出,消费者提车后是想上沪牌的,正常情况下商家都会提前先交购置税,否则就会产生滞纳金。除非消费者表示还有反复,可能要上外牌的才不用先交购置税。本案中,程先生明确表示要上沪牌,而且已经将购置税交给商家代为缴纳,销售人员就应该在车主提车时及时征询缴纳购置税的事项,而不应该任其产生滞纳金,导致车主在不明情况下产生损失。
经调解,商家同意承担滞纳金,并进行道歉,消费者也表示接受,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虽然现在产生购置税滞纳金的情况越来越少了,但是现阶段购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还是有很多,比如新型能源车的销售问题。众多品牌都采用网上下单,支付定金,不像一般4S店的销售合同上可以补充一些约定条款。一旦消费者提出车辆不买了,几乎都会全额损失定金。所以采取网上下单的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家人商量好了再确认下定。另外,很多车企的优惠补贴、赠送积分、终身质保等承诺不是立时生效的,很多优惠都需要消费者后续自行下载厂方App,及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一系列操作确认才能生效获得,如果不了解清楚,很容易错失机会,并产生纠纷。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鉴于消费者已将税款足额支付给商家并委托商家代缴,现系商家迟延履行代缴义务以致产生滞纳金,因此相应的滞纳金应当由商家承担。
“就消费者程先生的遭遇而言,其与商家已形成委托关系,商家应按照委托人程先生的要求及时完成购置税的缴纳。”金玮律师表示,滞纳金系由于商家未及时代缴税款所致,如若消费者实际承担了该款项后,也有权要求商家予以赔偿。
同时,金玮也指出,商家虽然是有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形而延迟代办缴税事务,但终究是未及时完成受托事项,应当赔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损失;如若商家是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延迟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损失则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了。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委托商家代办相关事务时,建议签订书面的协议并对相关权利与义务予以约定,以便在商家未及时完成代办事项的情形下追究商家的逾期违约责任。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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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9 1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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