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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年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呈现易发多发的趋势。物业纠纷法律关系复杂、量大面广,涉及人多,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如何回应业主诉求、保障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
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微企业。近年来,该资产公司服务的小区有上百家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欠缴金额近200万元。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期间多次与业主沟通均未解决矛盾纠纷,遂陆续将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诉至自流井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采取“法官+特邀调解员”的物业纠纷化解模式,邀请行业性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调解员分别与物业公司和业主们逐一沟通,缓解矛盾防止激化。在沟通过程中,调解员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平怨息气,积极引导彼此各退一步,促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源头化解。
承办法官向业主阐述物业服务和物业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耐心听取业主对物业的意见,针对问题和物业公司进行精准沟通,帮助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并联合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召开物业纠纷化解座谈会。
座谈会上,承办法官引导业主表达合理诉求,向双方释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经过诉前调解后,60余家业主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到位金额91万余元。该案的化解,不仅纾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自流井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市场需求,建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院不仅要严格公正司法,更要学会“刚柔并济”,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罗喆、张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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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04 1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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