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杨幂工作室曾在微博上发布2018年到2019年,侵犯杨幂姓名权、肖像权案件数量达到17起。而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杨幂在过去几年遭到的21起肖像权侵权案件中,被判决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的最高金额为25万元,最低的是5000元。
杨幂工作室发布声明
截至12月21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案由“肖像权纠纷”,一共能检索到7148篇文书,涉及刘涛、古天乐、赵露思、王心凌、吴昕等诸多明星肖像权纠纷案。
从事艺人宣传工作的王曦告诉博客作者,其所在公司的一位女艺人拍摄的开箱视频,就曾被品牌方擅自拿去作为产品的宣传物料。
通常品牌方在宣传产品时,会通过微博、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物料。粉丝和艺人团队会专门在各平台监测,查看是否有品牌方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艺人的照片。
“当时谈合作时双方约定,视频露出渠道只是品牌方的官博和拍摄视频的媒体官博。后来我们发现品牌方用在了其他渠道,就跟对方沟通让对方删除了。”王曦十分肯定线上监控这一渠道的有效性,“网络很发达,如果真的做(侵权)了,藏不住的。”
提供明星剧照助力业务的代理公司无疑也明白这一点,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它们大多要求品牌方只能在线下如门店、商超等渠道使用宣传物料,降低被发现的几率。
博客作者咨询了一位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当被问及宣传物料是否可以在线上使用时,对方给出的回复是“线上部分可以用,但要看怎么用”。当进一步追问细节时,对方含糊其辞地回复“合同里都有的”。
狡猾的回避策略让明星的维权成本大大增加。“除了经济成本以外,明星还要承担取证成本和舆情成本。”中国广告协会内容营销及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志鹏说,“一个明星曾来协会咨询过维权方面的问题,他们在网络上发现了两万多条侵权画面和视频,但是品牌发布的渠道都是私域渠道,比如个人的社交平台、微信群聊等,明星很难去一个个起诉发布侵权信息的个体。”
对于这一案件,大家心知肚明侵权方是背后的公司,所以最后通过品牌直播间的产品包装起诉公司,打赢了官司。
然而,侵权的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拒绝赔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吴京曾就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将其肖像用于槟榔产品外包装,并标注“吴京助力”等字样而发起维权,该公司被判赔偿吴京34.2万元,后因未履行给付义务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关于企业滥用肖像会对明星产生哪些负面影响这一问题,张志鹏作出解释:“消费者误信虚假代言而购买产品,一旦产品出现了问题,消费者可能就会去找明星维权,明星的声誉也会因此而受到负面影响。”
如今市面上侵权的方式五花八门,侵犯肖像权的现象屡禁不止,明星维护自身姓名权、肖像权的意识也越来越高。但即便是明星,维权的成本也不低,一旦企业消极回避,则会面临拿不到赔偿金,也收不到公开道歉的结果。
商家以不知道自己侵权为挡箭牌,试图以低成本获取高收益;消费者则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否真的由明星为其站台;明星不明所以地陷入“被代言”的境遇……只要有利可图,这场“被代言”的闹剧就似乎很难结束。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22 20: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