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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鹿杨)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北京市城镇住宅漏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前处置完成城镇住宅漏雨问题。
今年夏季北京降雨量大,市民对住宅漏雨问题反映强烈。《方案》明确,解决房屋漏雨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多个单位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建设单位要落实保修责任,对于属于保修范围的房屋应及时维修;物业也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时对漏雨部位进行维修。对于超出合同维修范围的,物业应及时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同时,属地做好兜底救助工作,必要时可先垫付维修费用;属地民政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对城镇困难户、五保户的住宅维修工作进行确认,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维修费用。
明确各方责任的同时,《方案》提出了具体实施措施。12345热线电话是市民反映漏雨问题的主要渠道,《方案》提出,各区应建立12345专项评估、派单、漏雨诉求工单办理督查等机制,动态跟进全流程工作进展,确保市民诉求得到妥善处置。
今年8月,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先施工抢险,再走公示、拨付资金程序。《方案》针对这一新政也进一步明确,维修工程竣工后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及时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备案,对符合使用要求的项目,一周内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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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1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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