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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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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使命和担当。
把握新时代法学教育办学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法学作为一门具有政治性和意识形态的社会科学,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穿到高校法学办学的全过程各方面。高校要在培养方案中强化学生政治意识,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领法学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完善涉外法学学科体系。一方面要扩大涉外法律专业学科范围,扩容国际法二级学科,增设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语言文化、国际法律规则、外交学等优质课程,重视法学学科和国际经济、国际文化交叉融合;另一方面要优化法学及外语科目设置,注重小语种在涉外法治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围绕“法学+外语”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双模式”,提升学生“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外语能力,培养熟练掌握小语种的涉外法治人才。
优化法学教材体系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以国内法学理论研究为立足点,充分吸收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涉外法治教材应根植于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耕到法学文本中。扩大涉外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立场正确、法学功底深厚、既熟悉中国国情又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学教师队伍是关键所在,要继续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引入国际学术经历丰富、涉外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同时要建立高校和涉外实务部门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增加教师团队到外事、商务等涉外实务部门挂职实训的机会,允许外事、商务等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双向提升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强化法学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建强开放高校办学体系。一方面,应加强顶层设计,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在经济上,要强化资源和经费支持,形成教育领域多元互动的交流格局。在政策上,要激活高校办学自主权并发挥自身办学优势,促进院校与国家涉外机构的有效对接,实现学术层面的互通互联。另一方面,高校积极整合法学教学资源,深化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话语体系:一是强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对外转化。不断加强法学理论研究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和对外法学交流合作的根本基石,高校要全方位深入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加强对法学理论的提炼和阐释,借助语言学和传播学等专业将我国法学理论、法学文化和法治经验转化为融通中外的法学研究成果。二是优化对外交流人才供给。采用自主培养与外来引进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引进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法学学者,建立高标准的走出机制,大力推进学分互认、学生互换、教师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国际交流合作。三是重视涉外法治平台合作共享。借助中国高校智库和跨区域合作机制,主动对接智库资源,引领高校与法律实践部门同频共振,探索“理论研究共学、成果信息共享”的校社协同工作机制。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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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1 0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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