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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注册14家“空壳公司”为了啥
贵阳花溪: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面查清虚开发票犯罪链条
2023年10月,承办检察官研究讨论案情。
通过注册多家“空壳公司”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为逃避侦查打击,对外用的都是假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其中一人却否认犯罪,两名上线也不知所踪……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查清全案犯罪事实。经该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17日、2023年12月18日,花溪区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分别判处孟某祥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
今年4月1日,花溪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空壳公司”进行整治,并将涉案“空壳公司”线索移送该部门。
多家公司销售情况异常
2021年3月9日,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接到上级移交的线索——辖区多家汽车销售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犯罪。次日,该局进行立案侦查。
经对花溪区多家汽车销售公司进行调查,公安机关发现4家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有销无进、同一车架号重复开具、发票在省外开具等异常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公安机关在注册地找不到这4家企业的实际经营地,而且这4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户籍均为外地。
公安机关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有一个叫陈某的人在不同的汽车销售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办税人,而陈某与一个叫孟某祥的人来往密切,正是孟某祥带他到贵州登记注册公司的。2021年4月13日,公安机关在毕节市七星关区某酒店将孟某祥抓获,同日在山东省梁山县将开具发票的石某清抓获。
石某清交代,2020年9月,“老板”安排人从外省给他寄来空白税务发票、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有“生意”的时候,“老板”就通过微信将开票单位名称、税号、机动车合格证、开票金额等信息发送给他,由他开具发票并邮寄给客户,每开具一单,“老板”付给他50元。
孟某祥则称自己是受朋友马某委托带人到贵州注册公司,他没有见过公司营业执照、发票、公章等,拒不承认自己犯罪。正当公安机关采取进一步行动时,马某和“老板”销声匿迹。
因案情重大复杂,上线没有到案,孟某祥又不承认自己犯罪,2021年5月6日,公安机关邀请花溪区检察院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锁定上线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可以推断出这是一个团伙犯罪,由孟某祥带人在贵州注册‘空壳公司’,领取空白发票,石某清根据‘老板’指示在外省开具发票获利。”检察官宋丽丽认真审阅了卷宗后认为,孟某祥、石某清和上线都很谨慎,孟某祥除自己单独活动时用真名以外,在涉及与该案其他人共同参与的活动时一律使用假名,而石某清对外用的是“石萌”的假名,其不知道“老板”的真实身份,必须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夯实证据。
“调取发给‘石萌’的快递记录,寻找快递收取人员并组织辨认,查清孟某祥是否通过快递将空白发票、公司印章等寄到外省”“调取孟某祥和石某清的手机通话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查清‘老板’的真实身份”“继续加大对涉案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侦查力度,查清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引导侦查提纲。
公安机关经向快递公司查询,发现某快递公司存在大量“许某银”寄给“石萌”的快递记录,托寄物品记载着文件票据、办公用品等,通过走访快递公司收件人得知,因“许某银”经常寄东西,收件人对他很熟悉,经指认,“许某银”正是孟某祥。公安机关认为,结合石某清的供述,可以确定给他从外省邮寄空白税务发票、公司公章的就是孟某祥。
办案人员从孟某祥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他和一个微信好友在聊天中频繁提到“办税”“领票”等字眼,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此人是孟某祥的哥哥孟某情,也是石某清所说的“老板”,正是孟某情和马某委托孟某祥到贵州成立“空壳公司”,领取空白发票。
公安机关对涉案公司的调查也取得重大进展,更多的“空壳公司”浮出水面。经查,孟某祥先后委托代办公司在贵阳、遵义、毕节等地成立14家汽车销售公司,这些“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孟某情、马某等人在网上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找的,他们只是为了挣钱,根本不知道被人利用,陈某就是其中之一。
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工作
2021年8月20日,公安机关将孟某祥、石某清虚开发票案移送花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孟某情、马某等人纠集孟某祥、石某清等人在贵州多地注册汽车销售公司用于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孟某情、马某负责以提供贷款等为由寻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孟某祥负责联系中介代办公司具体操作注册成立“空壳公司”——汽车销售公司,并领取核定的空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石某清负责以汽车销售公司名义对外虚开发票,牟取非法利益。孟某祥参与虚开发票共计883份,票面金额共计2792万余元;石某清参与虚开发票共计608份,票面金额共计1903万余元。
2021年9月18日,花溪区检察院向花溪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判决:孟某祥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石某清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10月14日,孟某情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1月3日,马某在孟某情的劝导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3年11月9日,花溪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发票罪对孟某情、马某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8日,法院分别判处孟某情、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罚金5万元。
2024年3月22日,该院召集公安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召开协同治理“空壳公司”联席会议。大家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加强信息移送、信息共享、移送回流渠道,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以“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依法履行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4月1日,该院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将涉案的“空壳公司”线索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治理“空壳公司”,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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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14 0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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