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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做周知,在明代,触怒了皇帝老子的文臣武将,常常被绳缚两腕从“会议室”拖到午门之外,接受“廷杖”。
《叔子文集》中记载了廷仗执行的整个过程:监刑官左中使(太监)端坐于午门外西墀下,右锦衣卫使陪坐,旗校百人执棍环立,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背以下束之,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拽,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环立军校则应和一声,每五棍易一人,直至行刑完毕。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整个大明律法中,根本没有任何关于“廷仗”的相关条款。也就是说廷仗属于私刑,根本不在大明律之中。
那么廷仗是如何来的呢?它真的一个眼色就能将人活活打死吗?廷仗的来由
廷仗实际上属于仗刑的一种,在古代十分普遍,民告官要先打一顿板子,犯人到流放地要先打一顿“杀威棒”。
仗刑最初包括两种刑罚“笞刑”和“仗责”。其中笞刑的历史比较久远,是上古五刑之一,当时不只打屁股,还用竹板打犯人的背部和腿部。
唐代以前,尽管笞刑适用于轻微犯罪,却常有把犯人活活打死的情况。因为笞刑的执行过程是把人扔在地上,然后一通乱打,蒙到哪个部位算哪个。
直到唐贞观年间,李世民逛太医院,看到了一幅“针炙图”,发现人体的很多经脉主要集中在背部,屁股上的经脉很少。因此为了减少笞死人的几率,规定笞刑的时候只许打屁股,不能打其他部位。
仗刑虽然比较普遍,但只限于民间私刑和官府,很少出现在皇室中,因为大臣毕竟是要脸面的,仗刑很多时候带有屈辱的成分。
而朱元璋发明“廷仗”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第一个被廷仗打死的人
廷仗是从朱元璋开始的,而朱亮祖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第一个被廷仗打死的人。
朱亮祖,别看姓朱,却与朱元璋没有任何亲戚关系,他原是元朝将军,被俘后投降朱元璋,后参与攻灭陈友谅、张士诚等役,立下赫赫战功,朱元璋称帝后,朱亮祖也被列为了侯爵。
可惜与大多数的功臣一样,荣华富贵以后就开始各种作,收受贿赂,官商勾结,鱼肉百姓,“所为多不法”。
穷苦出身的朱元璋自然不能忍,于是一道诏令押解进京。
然而朝堂之上,朱亮祖却是死鸭子嘴硬,死不认账,朱元璋气极反笑,当即就命左右太监抄上棍子,对其施以仗罚,但十几棍下去,朱亮祖那是一点感觉都没有,面色平静:自己好歹也是个习武之人,战场上的刀枪我都不怕,这几棍子算什么?也许他还在心里嘀咕:“只有这点能耐?”
于是,朱元璋也发起狠来,大叫:给我用心打!就这样打了足足有一刻钟,突然朝堂上没了动静,一个官员上前把了把脉,又探了探鼻息,好家伙,直接给人打死了!
话说在朝堂上将人打死,实属百年难闻一见的大事,然而朱皇帝却从容不迫,挥挥手,将人抬下去,然后再奉送一句:这种人,就该活活打死!
然而此事还没完,自从朝堂上打死人之后,虽然传的满城风雨,但确实对百官起到了震慑作用,此后哪位官员要是再被拉到朝堂上跟朱元璋对质,那一定是乖乖认错、绝不反抗。
朱元璋也发现了其中的奥妙,仗罚还真是一个好东西啊,不需要多大的罪名,想打就打、随心所欲,还可以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何乐而不为?于是就把仗责加入到自己的王法之中。
当然,也仅仅是自己的王法,它不受律法控制,自己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
后来又不断完善,比如原来由手无缚鸡之力的太监执仗,改为五大三粗的锦衣卫执行,原来只是普通的木棍,后来不但加大了尖端的重量,附上了铁皮,还带上了倒钩和尖刺,成为专属的“廷仗”。
廷仗的弯弯绕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潜规则,锦衣卫、太监也是人,自然廷仗也有了猫腻,而且还不小。
首先,廷仗有很多暗语,比如,监刑官双脚呈“外八字”摆放,就是暗示“手下留情”,施刑人把“廷仗”高高举起,狠狠砸下,落在受刑人身上却是“轻轻的”,旁观者还啥也看不出来。监刑官双脚呈“内八字”,就是让人往死里打;双脚“平行”,则示意:千万别打死,怎么着也得留口气儿……
所以,有人说监刑官虽然不动声色,名堂却全在脚上。
当然,还有“打”、“着实打”和“用心打”之分,所谓打,就是意思意思,谁也别当真,糊弄两下就没事了。
而着实打,就是真打了,该怎么来怎么来,能不能挺住,那得看个人体质。
最厉害的,是用心打,只要是这个口令,基本上都是往死里打,绝对不能手软。
反正这里面的名堂多得很。
其次,就是行刑者都是专业人士。
正常来说,打板子嘛,谁不会,但是如果上面有了要求,还不能让人看出来,这就是一个技术活了。
据载,打屁股有两个技术要领。第一是“抽”,就是板子打下去再往后一拖;第二是“拍”,就是板子下去之后立即再抬起来。如果受刑人挨的是抽,那么不到半个时辰他的屁股便淤肿,呈乌黑色,半个月都得趴着。如果挨的是拍,半个时辰后,屁股虽然也肿胀,但没有淤血,三天后便可正常行走了。
据传,水平高超的行刑者能做到,把豆腐包在牛皮纸里打而不碎;把石头放在软布里打成粉末,而外人还看不出区别来。
所以要想做一个打屁股的专业人士,还需要拜师学艺,苦学打屁股的技术,这样才能持证上岗,不至于“坏了规矩”。
而之所以一个小小的廷仗有如此多的讲究,除了领导的要求之外,当然还为了赚钱。
总体来说,朱元璋是一个心细的人,但他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并没有给廷仗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这就导致它的上下限很宽,重则将人活活打死,轻则一点事都没有,两三天就能下床。
所以,后来很多看出门道的官员(最后几乎是众所周知),在预见到自己会被打板子时,事先会给那些“高手”塞红包,以求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手下留情。这样,廷仗就成了某些锦衣卫、太监赚外快的门路之一,反过来又促进了他们的勤学苦练,助长了廷仗的使用寿命和执行几率。
明代官员为何会以受廷仗为荣?
我们经常会在电视剧中看到,明朝的文人很强势,也很奇葩,不但敢跟老朱家对着干,还经常乐呵呵的主动请求“廷仗”,甚至被打得越狠,次数越多越引以为荣,这是什么原因?
最开始的时候,大臣们还觉得光天化日之下被打板子是一种耻辱,后来思想就慢慢的变了。
因为廷仗属于一种私刑,上不得台面,而且很多时候都是当面怼皇帝、怼太监才受刑。
比如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权害朝野,很多人看他不爽,写文骂他,于是刘公公也不列罪,直接将人全部抓起来杖罚,其中就有名垂后世的王阳明先生。
再比如大礼仪事件,嘉靖皇帝要让自己的父亲兴献王入太庙,所有大臣都反对,结果朱道长直接将这些人全部施以廷仗。
虱子多了不咬人,打得多了,自然也见怪不怪,再加上受刑的人之中还很多都是些忠直直言,反抗强权的硬骨头,于是廷仗就开始变了风评,阉人奸臣妄使廷仗,良官好民冤死在廷仗之下。
这种情况下,受廷仗自然就成了士民典范,光宗耀祖的象征,甚至被打得越狠,口碑越好。
当然,受廷仗的也都不是直言敢谏之人,为了博取好名声,很多人一门心思想着怎么讨打,甚至在明朝中期“骗廷仗”都成了当时朝臣们的风尚,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庄严肃穆的皇宫大殿里传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真是奇葩一件。仗刑需要脱裤子吗?
这要分人,分情况。
如果是贫民百姓,一般都是要脱裤子的,甚至女子也不例外,宋代就有明文规定:女子一旦红杏出墙,犯了通奸之罪,就要“去衣受仗”。
但如果是大臣贵族,一般是不脱的。除了维护他们的尊严以外,还得让他们有空子可钻,毕竟很多人打完了还得照常上班不是。
所以,明代官员受廷仗时,很多时候都会穿一层薄薄的衣裤,而猫腻就在这一层薄薄的衣裤上。
若是犯人贿赂了行刑者,又或者行刑者有意保护犯人,那么他们就会提前告知,允许犯人在衣服的里面,垫上一层厚布。
当然,也有脱裤子的,比如《叔子文集》记载,“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
这种情况多是皇帝根本不想再给你继续当差的机会,也就无所谓受辱不受辱了。
另外还要提一句,廷仗并非明代的专利,清代也对它情有独钟,不过鉴于明代“骗廷仗”的情况,清人又对刑杖加以“改进”,杖中灌铅,十杖之内,少有生还,此仗美其名曰“寿杖”。
所以,清朝官员少有骗廷仗者,更没有当面怼皇帝的,不得不说,这也是清朝不出铮臣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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