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毕京津
近期,郑州市降雨较多,潮湿环境容易滋生细菌和微生物,增加食物变质和食物中毒的风险。为此,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醒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鉴别能力。
食品经营者注意事项
1、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潮、变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下架、销毁,不得使用和销售。
2、强化进货查验。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3、规范经营行为。严把加工制作关,制作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摄氏度以上。餐用具应彻底清洗并消毒。制作凉皮、凉粉等米面制品时要现制现售,不得在常温环境下存放过长时间。
消费者注意事项
1、合理选购食品。购买食品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环境整洁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不食用腐烂变质、受污染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物,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妥善保存食品。储存食品时应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的包装食品,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不宜久存;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要食用。
3、正确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如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可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如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身体不适的,请及时就医。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7-06 14:45:0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