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驻马店日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河南永发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驻政文〔2023〕5号)文件的精神,现依法收回“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4744号”和“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4745号”2宗共计29700.3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上述2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均为河南永发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泰山路(原纬一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700.35平方米(折合44.55亩),土地用途均为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使用期限均为2018年8月2日起2058年8月1日止和2018年8月2日起2088年8月1日止。
根据国家及自然资源部有关法律法规,用地单位河南永发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如果对市政府收回上述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存在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逾期无异议则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收回上述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注销上述2宗不动产权登记证。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396-2628693。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2月16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6 05:45:07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