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近日,上海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秦阿婆在地铁站内乘自动扶梯摔倒,好心人魏先生帮忙搀扶,搀扶过程中两人向后摔倒,又致乘客张女士受伤,好心搀扶者魏先生被张女士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魏先生的行为是救助他人的善意之举。一审法院判决,由秦阿婆对张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秦阿婆不服上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我国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前多地出台见义勇为免责法规,也凸显了地方政府倡导见义勇为社会风尚的良好初衷。本案中法院判定扶人者不承担责任,阐明了法律赋予善意施救者必要的责任豁免权,体现了对勇于伸出援手的救助者的鼓励和保护,传递了保护“善人善举”的信号,真正让这些平凡英雄再无“后顾之忧”。用公正司法守护道德正气,让老百姓敢做好事、愿做好事,让助人者觉得更踏实、更有保障,用司法为好人“撑腰”,是社会对见义勇为者最好的褒扬。(湖北省嘉鱼县 张西流)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2 09: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