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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春运路上,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2月16日,古交市司法局整理了一份春运出行法律指南,助力大家平安返程。
晚点延期别紧张
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了,一般而言,机场或车站会安排改乘或退票。如果是因为恶劣天气、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机场或车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六条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今年铁路部门调整车票改签范围,开车后当日也可改签车票。不过春运期间车票紧张,建议大家还是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霸座”行为属违法
在乘坐火车途中,无票“霸座”、超程乘坐、越级乘坐等均属违法行为。如遇上这些行为,应及时劝阻或通知列车乘务人员进行制止。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霸座”行为不仅涉嫌侵害他人对于座位的使用权,如果扰乱公共秩序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财物安全要警惕
如果出行途中物品被盗,承运人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如果承运人已经尽到了巡视、提醒等义务时,财物被盗通常不承担责任,若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搭顺风车需谨慎
今年春运,自驾出行的客流量创新高,搭朋友的顺风车返程成为更多人的选择。然而,如果途中发生意外,谁来赔?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好意同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如果是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驾驶人需要赔偿,但是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本质是乐于助人的善意行为,并非营利性客运合同关系。驾驶人需尽到谨慎驾驶义务,保障车上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否则将依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 辛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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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17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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