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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讯 (通讯员刘 旸 张璐鹏)日前,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第三批中医药青苗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将遴选一批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方案》明确,每名指导老师配备3名继承人,其中至少1名继承人来自于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中药类别指导老师应满足主任中医师、主任中药师职称,累计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15年以上;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等条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申报项目指导老师,可直接入选。护理类别实行导师组制,应满足所在单位应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导师组负责人应具有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导师组成员3~5人,应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临床教学经验丰富,擅长或掌握2~3项以上本专科中医护理特色技术或中医药适宜技术专长;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等条件。
同时明确,继承人应满足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中医护理专业的临床工作满3年;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等条件。
《方案》还明确了第三批中医药青苗人才项的培养方式。培养分专业进行,中医临床专业周期2年,中药、中医护理专业周期1年。相关继承工作的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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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23 1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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