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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父母欲离婚不愿抚养患病次子,五指山市法院毛阳法庭法官走访帮扶
申请专项救助 联系上学事宜
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胡穗晶 王烁)近日,五指山市毛阳法庭联动毛阳镇多部门到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救助及慰问。
据悉,今年3月21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法庭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在审理案件期间发现原告王某某(女)与被告王某(男)双方均不愿意抚养8岁的次子小王(化名),经调查后了解,小王身患疾病于2020年8月前往海南省人民医院救治。住院期间,原、被告得知后续治疗需要两个疗程,费用预计20万元,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原、被告无法继续支付医疗费,故不得已放弃对小王的治疗。后原告于2021年初外出打工。目前被告抚养着两个孩子,收入微薄,被告父母已经去世,家中除了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外,还有患有老年痴呆的奶奶需要照顾。小王也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至今没有去上学。
慰问活动中,法官详细了解孩子们的基本生活情况,并鼓励小王要积极乐观,克服困难,对生活充满信心,并教育引导家长要多关心关爱孩子,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据了解,下一步,毛阳法庭将结合此次走访实际对该家庭予以两方面帮助。在孩子的治疗方面,由于小王的住院记录、病历、医疗费等材料丢失,导致毛阳法庭及相关部门无法帮其申请专项救助。为此,毛阳法庭决定派干警去省人民医院调取相关病历及住院记录等材料。同时考虑到该治疗材料已经是三年前的了,无法更好体现小王当前的身体状况,法官嘱咐被告尽快带小王去做个全面的检查,保留好相关治疗材料,以便申请专项救助,毛阳法庭也会跟进此事。在孩子接受教育方面,据了解,目前小王已年满8岁,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制,本应上小学了,但至今仍在家中。经过法官与被告交谈得知,主要是因为小王身体不适的缘故,所以无法去上学。但法官表示就目前状况来看,小王是可以正常上学的,也可以申请特殊教育学校。
通过法官的释明,小王的监护人打消了顾虑,答应今年九月就把孩子送去上一年级。法官也表态,毛阳法庭也会在今年九月开学之前联系学校,说明小王的特殊情况,帮助其办理入学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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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12 0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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