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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朋友代收快递,一男子留了自己信息,不料朋友收货后却不付款,自己反成被告,被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经调解,该男子的朋友最终支付了5万元货款。
案情显示,2022年5月的一天,小王接到快递员电话,称有一个快递需要签收。小王想起这是几天前朋友小袁拜托他收取的快递,小王便让快递员将快递放在了指定的快递架。
随后,小王带着小袁一起从快递架上取出了快递,小袁支付了快递费后,便将快递拿走。不料,小袁刚拿走快递,快递员就联系小王称是货到付款,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是小王,遂要求小王支付货款5万元。
小王表示东西是小袁买的,自己只是留了信息帮小袁收快递,事先也不知道快递是货到付款,快递也是小袁拿走了,自己不应该付货款。小王联系小袁付款,小袁称因与卖家有纠纷所以不付货款,协商无果,快递员垫付货款后,将小王、小袁告到了法院。
据介绍,案件一审过程中,小袁拒收法院开庭传票并未出庭。快递员则以收件人姓名、电话及地址均为小王为由,主张小王为购买方,而小王却没有留存小袁请托其收快递的信息,不能证明快递是小袁购买的。
一审法院以现有证据认定小王为购买方,判决小王向快递员支付货款。小王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联系小袁并和小王一起劝说小袁付款,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小袁最终同意支付货款。快递员也撤回了起诉,至此案结事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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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4 18: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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