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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科创板“硬科技”特色进一步凸显
科创板上市门槛再度提高。4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当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了修订后的《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本次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业内人士表示,《指引》进一步凸显了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将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提高科创板上市门槛
具体来看:一是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二是将第二条第五项“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修订后的《指引》进一步提高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募股(IPO)的门槛。“《指引》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关键指标,更加凸显了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修改后《指引》将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顺应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有助于推荐真正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业内人士指出,修改后的《指引》更加注重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的质量和数量,反映了监管层立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希望能引导更多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申报科创板。
值得注意的是,4月12日至4月27日,证监会就《指引》公开征求市场意见。证监会表示,有建议提出,为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质效提升,建议明确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证监会针对这一建议予以了采纳。
多次修订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2019年6月,科创板正式开板。截至4月30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已有571家,总市值超5.3万亿元。
科技创新属性是交易所审核企业科创板上市时的关键问题。记者梳理发现,针对“科创属性”相关问题,上交所曾针对多家拟上市申报企业都进行了问询。
杨德龙表示,证监会自2020年3月首次发布实施《指引》。四年来,《指引》经多次修改,对市场各方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4月修订的《指引》,新增了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同时新增了科创板负面清单,即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2022年12月版的《指引》则修订了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将“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修改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今年4月12日,新“国九条”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指出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指引》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
南方日报记者 周美霖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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