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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信阳日报
□郭晓雨
“法官,孩子书面申请过,要和我一起生活。”“法官,我觉得孩子跟我一起生活对他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利。”近日,信阳中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是这个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之一。
“这个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在公正审理这个案件的同时,还应评估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冲击,引导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相互配合教育好孩子,尽量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是我们在审理中应当兼顾考虑的问题。”庭审前,民一庭庭长郑佳与承办法官徐宏进行过深入探讨。她们认为,这个案件夫妻双方对一审判决离婚都没有异议,对于这个即将解体的家庭来说,孩子是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离异夫妻将来以怎样的心态和方式处理孩子的教育问题,是夫妻双方目前面对的最大难题。而作为法院应对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庭审当天,信阳中院邀请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沙盘游戏师、督导师、社会工作师司凌丽为夫妻双方做了一场家庭教育指导。
“接到法官电话后,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矛盾的症结,制定了辅导方案。”司凌丽说,她通过旁听庭审、与夫妻双方分别谈心,进一步掌握孩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夫妻在孩子抚养和教育方面的分歧,为此次辅导增加“筹码”。最后,司凌丽与夫妻双方进行座谈,从如何建立孩子自信心、转移孩子关于父母离婚的注意力、如何弥补性别教育的缺失等方面对二人进行了辅导。辅导结束后,夫妻双方均表示受益匪浅,无论孩子归谁抚养,在孩子的事情上一定会并肩作战,用爱弥补每一个缺口。
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在家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的方式,也是切实做深做实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近年来,信阳中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以家事案件审理、少年法庭工作为切入点,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让“小阵地”发挥“大作用”,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更多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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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24 2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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