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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打了给我捐骨髓!”哈尔滨一女子,年轻时给一个病患捐骨髓,几年后,病患再次找上门,说自己的病情复发,要求女孩再次给他捐骨髓。女孩说自己怀孕了,捐不了,病患却让她打胎。女孩不肯,病患把她告上法庭,还胜诉了!
时间倒回到2006年底,河北保定的林海乔正陷入生命的绝境。
35岁的他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然而一纸诊断书让他的人生坠入冰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这种病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进行骨髓移植,可是亲戚朋友们的配型都没有成功。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林海乔和他的妻子江丽心中的希望也在一点点消散。
2007年5月,远在黑龙江的21岁女孩韩娜刚大专毕业,生活并不如意,工作也没有着落。
因为没什么事情做,她干脆去骨髓库报名配型,希望自己可以挽救一个别人的生命,也算是为社会做贡献。
没想到,她的骨髓与林海乔成功配型,韩娜毫不犹豫地决定捐献骨髓。
手术后,林海乔的病情得到控制,他十分感激捐赠者,但是医院也有规定,他们是不会透露捐赠者的姓名,以防双方产生过多的纠纷。
但是为了表达感谢,林海乔夫妇还是通过红十字会,给捐赠者捐了1万块感谢费。
韩娜没要,她认为自己是做好事,不是为了钱,这更加让林海乔夫妻感动了。
2007年11月,林海乔夫妇好不容易打探到捐赠者是哈尔滨的,干脆去哈尔滨自己找恩人,还在大街上举牌寻找。
渐渐地,事情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在众人的努力下把韩娜找出来了。
韩娜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既然认识了,双方的一直保持着友好的联系,亲密的宛如一家人。
次年,韩娜怀孕,但是她的家庭经济很紧张,甚至连笔记本都是跟林海乔夫妻“要”的,为了孩子,还特地买了好一些的笔记本。
也正是发现林海乔夫妻自己辛苦也要帮助自己,韩娜的丈夫因为出事进监狱后,她也是拜托林海乔夫妻给丈夫善后。
韩娜的丈夫撞了人,这事儿可不好摆平,对方要求5万的赔偿,林海乔夫妻把祖宅卖掉才凑齐5万,对韩娜也算是仁至义尽。
2008年6月,林海乔的病情不幸复发,解决方式依旧是移植骨髓,医生得知他跟之前的捐赠者认识,建议还是使用那位捐赠者的骨髓,防止排异反应。
韩娜此时还怀着孕,她担心捐献骨髓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医生解释说,只要胎儿的血液与林海乔不冲突,捐献是安全的。
思考良久,韩娜还是决定帮人帮到底。
可这次的手术却失败了,医生怀疑,韩娜如今不是一个人,她体内还有胎儿的血液,与林海乔产生了排斥反应。
医生又委婉的说——如果要再次进行捐献并成功,韩娜需要堕胎。
这个建议简直令人惊讶,韩娜和她的丈夫经过反复商量,他们最终决定拒绝林海乔夫妇的请求。
江丽苦苦哀求韩娜,论情感来说,江丽希望韩娜把孩子打掉,救她的丈夫。
但韩娜是铁了心的拒绝,毕竟孩子是她的,林海乔只是一个受捐对象。
双方因此决裂,林海乔和奖励认为,韩娜应该归还之前她们赠与的财物,特别是那5万元的赔偿金和帮她找到工作的费用。
江丽认为,这些钱已经超出了感恩的范围,韩娜既然拒绝再帮助他们,就应该归还这些钱。
随后,江丽夫妇以经济纠纷为由,起诉了韩娜夫妇,要求他们归还总计8.2万元的财物。
而韩娜夫妇则坚持认为,这些钱和礼物都是对他们的感恩,不应该归还。
法院最终判决江丽胜诉,认定韩娜应该归还这些财物。
有人认为,韩娜已经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不应该再被要求承担任何责任;而林海乔夫妇的要求则显得过于苛刻;也有人认为,既然韩娜接受了这些经济上的帮助,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归还。
其实,这一桩事件也证实了一件事,为什么医院不允许向捐赠者和受益人见面,就是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
尤其是骨髓捐献,因为复发的几率很大,捐赠者一旦被知道身份,很可能会被受益人一直纠缠,而捐赠者在得知受益人后,难免不会产生想要收点好处的想法。
这样的话,还有人敢捐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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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10-26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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