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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大兵团”作战:四级检察机关齐力助推长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最高检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结□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四级检察院运用‘大兵团’作战模式一体履职,有效推动解决一批船舶污染治理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全流域联动、多部门协同治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5月16日在湖北宜昌召开。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随着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加快,干支流货运量占全国内河总运量三分之二以上,稳居世界内河第一。与此同时,船舶生活垃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总量相应增长,违法排放问题日益凸显,影响长江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
直面长江船舶污染“硬骨头”,2022年5月6日,最高检决定以公益诉讼立案,坚持把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作为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最高检负责主案、沿江11省市检察机关(省级检察院11家、市级县级检察院519家)同步办理关联案件的“1+N”模式,上下一体,整体推进。如今,长江船舶水污染物从过去直排入江,到达标排放,再到现在的“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实现了历史性转变。
加强组织领导 高效推进办案
将时间的指针拨回两年前——2022年6月14日,最高检召开专案动员部署会,印发专案工作方案,对专案进行系统谋划和部署。按照助推“配套设施全覆盖、船舶污废全接收、生活垃圾全免费”目标,明确办案重点、办案标准和办案要求。
层层部署,压茬推进。很快,最高检成立专案组,由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第八检察厅厅领导和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专案办理。沿江各省级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分组,负责本省(市)重点案件办理,协调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工作。
据介绍,最高检先后4次举办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部委和长江经济带11省市有关部门意见,凝聚工作合力。江苏省检察院与省海事监管部门会签《长江船舶污染协同共治示范区创建协议》,推动形成衔接顺畅、监管有力的船舶污染防治新格局。
“对于地方推动缓慢或阻力较大的案件,深入一线现场督导。”会议透露,最高检加强统筹指挥,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和重点案件清单,通过挂牌督办、个案指导、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指挥有力、协作顺畅的一体化办案格局。2023年2月,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带领部分专案组成员赴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重庆等地开展现场办案和实地督办工作,“穿线成珠”式精准推进专案办理。
突出问题导向 推动系统治理
浙江、湖北等地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未经环评许可,拆解船舶造成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船舶拆解行业;
江西、重庆、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最高检交办的船舶拆解案件线索时,发现部分企业在异地进行船舶非法拆解、利用虚假手续进行注销的问题,跨区域协作开展监督,避免500余万元国有财产损失;
……
专案办理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整改。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追究违法主体修复、赔偿责任。
最高检专案组采取下发办案指引、工作提示、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导各专案分组聚焦船舶污染物直排、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不规范、违规拆解船舶污染环境等违法问题开展工作,并赴湖南、云南、湖北等地,督促推动解决部分码头接收船舶生活垃圾收费等问题。
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沿江检察机关结合办案,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港口码头配套设施运行效能不足、船舶污染物收费标准不统一、“船E行”信息系统未互联互通等政策性问题,助推“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
会议透露,针对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未落实,船舶污染物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最高检先后向沿江检察机关交办线索14件,挂牌督办2件。在专案推动下,浙江、安徽、湖北、重庆、四川等地部分港口码头接收船舶生活垃圾由收费转为免费,长江干支流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基本实现全覆盖。
完善支持体系 提升工作质效
积极运用大数据、无人机、快速检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是专案办理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抓手。
安徽、江西等地检察机关将船舶数据与“船E行”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快速发现船舶污染物未依法交付处置问题。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建立“区块链+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监督模型,批量发现问题线索。
各地检察机关全面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通过提报线索、协助调查、听证咨询、专业论证等形式参与办理相关案件139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某船舶修造厂非法占用长江滩涂案件时,聘请生态环境专家辅助办案,明确案涉滩涂属于自然资源,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占用,最终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属地政府依法拆除违建。
数据显示,专案办理期间,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652条,立案6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92件、民事公益诉讼10件,提起诉讼16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滩涂面积61万余平方米,清理淤泥、固体废物等1400余吨,危废200余吨,有力推动船舶污染系统治理。
目前,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已办结。在专案的推动下,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初步呈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共治效果。沿江各地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主动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均出台了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的种类,细化了部门职责,对区域协作事项作出规定。重庆、浙江等地也正在积极推动地方立法。
本报宜昌(湖北)5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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