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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觉得法律枯燥、冰冷,离我们很远,但这场家门口的听证会,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还感受到了温情”……初冬时节,娄烦县检察院将不起诉听证会“搬”到杜交曲镇人民政府,把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变为普法服务的“零距离”,让村民们在亲身体验中感受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重复领款酿错
这场听证会的起因,源于两起值得深思的“小微案件”。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土地证上登记的2.85亩土地,早在2011年就已完成流转。然而,在2020年与和某苗木公司签订另一块土地的流转合同时,他看到已流转土地与未流转土地登记在同一个土地证上,便动了歪念,重复领取土地流转款1.5万元。
无独有偶,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也利用新办理的土地证,重复领取流转款1.3万余元。
因涉嫌诈骗,郝某某、段某某被移送娄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深入村委会走访调查时发现,郝某某、段某某案件并非个例,部分村民存在超额领取钱款的情况,有的村民意识到问题后,将钱款退还受害单位。“案件了结不是终点。”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必须通过更直观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流动听证释法
郝某某、段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娄烦县检察院结合他们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依法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将公开听证会“搬到”基层一线,借听证之机对更多村民开展法治引导与教育,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深度融合。
11月6日,这场特殊的听证会在杜交曲镇人民政府举行。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清晰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法律依据与考量因素。“为什么要作不起诉处理?”“土地流转中如何避免类似问题?”面对村民代表、听证员的疑问,检察官逐一耐心解答、积极回应,确保大家能明晰案件处理逻辑与法律边界。
经过充分讨论与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认为这样既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又兼顾了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
送上“维权锦囊”
听证会结束,普法宣传接续。检察官助理苏俊红就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多起基层典型案例,为村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微讲座”。
苏俊红聚焦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引发故意伤害”这类问题,深入剖析了邻里矛盾激化的根源,并传授了“如何与邻居友好相处”“遇到纠纷时如何合法维权”等实用技巧。这堂课上,村民们收获的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一本沉甸甸的“维权锦囊”,有效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场流动听证会是娄烦县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更是一堂及时的法治教育课、一堂接地气的普法实践课。它让司法公正可感、可知、可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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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11-11 0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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