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法治网
5月24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联合琼海市嘉积二中组织部分具有抽烟、打架、逃学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和学生家长走进法院旁听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公开庭审。
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学法课堂” 也随之拉开序幕。在审判员的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进行举证、质证,本案的案情逐渐明晰,被告人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多个支付结算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收取好处费4000元。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缓刑一年四个月。
宣判后,承办法官和检察官结合案件进行现场说法,为同学们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剖析了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的原因,并提醒学生和家长勿因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给他人,切勿成为他人犯罪的帮凶。
承办法官还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进行剖析,让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具有不良行为不加以制止,如不及时改正,会演变成严重不良行为,会伤害到别人,有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告诫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要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触碰法律底线。
庭审后,承办法官跟踪庭审教育效果,学生处主任表示,学生家长表示以后有机会多让孩子旁听庭审,让孩子更直观了解不良行为的危害,学生还向学校提交了心得体会,该次庭审对学校开展教育帮助很大。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琼海市法院多次邀请在校学生旁听庭审,并联合公安机关组织不良行为青少年旁听庭审1次。今后,琼海市法院将加强共同教育模式,与学校、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搭建未成年人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平台,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03 18: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